女教唆弒母獲原諒 判15年半
高雄市鄭姓女子不滿情路受父母阻擋,去年教唆韓姓男友弒母,兩人事後都坦承「知道錯
了」;鄭父痛失至親,哀慟之餘,仍念在他們年紀還輕,向法院請求免死。橋頭地院昨判
鄭女有期徒刑十五年半、褫奪公權八年,韓十三年八月、褫奪公權七年,可上訴。
鄭女(十九歲)、韓男(廿一歲)前年開始交往,但女方家教甚嚴;鄭母總認為「高中交
男友太早」,嚴格控制女兒行蹤,甚至每天都要查看手機。鄭女不滿管教,教唆韓對母親
下殺手,還在男友殺意動搖時,威脅「我看我們不用試婚紗了」、「不然我們就分手」,
兩人密切討論行凶計畫。
韓男熟知鄭母買菜路線,去年七月十三日預先躲藏在果菜市場停車場,下手刺殺後,隨
即帶著陪同鄭母買菜的鄭女逃逸。法院審理時,鄭女、韓男都表示知錯,韓也在看守所寫
悔過書,當庭呈給審判長閱覽。每次開庭時,鄭父幾乎都到庭聽審,鄭父說「對社會感到
抱歉,身為父母,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