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個人經歷來說,這是完全沒錯。
我當年在美國念碩士的時候,家裡沒有給什麼錢,所以我大部份課餘時候都在打(黑)工
那時候在學校是領GA獎助學金,一星期工作15小時,然後抵免六學分的學費,
這是一份合法的工作。
沒上課的時候,我在越南餐館當服務生跟台灣人開的MOTEL當櫃台人員,
越南餐館老闆給我一小時2元美金,其它的全靠我能拿到小費的本領,
MOTEL老闆給我一小時6元美金,固定薪水,除了是在黑人區比較危險之外,
就處理客人的入房跟退房,其實也沒什麼事,我大部份都用這時候來念書。
人生中最忙最窮的那一段時間,我一個星期只有一個半天是自己的,
那個半天我大都是開車到家裡附近一個沙灘,穿一條小泳褲,用一條毛巾蓋住頭,
躺在沙灘上聽著海風,或是聽著隨身聽裡的音樂,很悠閒又很苦悶的度過那半天;
或是去採買一星期要用的生活用品。
不太需要買食物,在那家越南餐館工作的好處是老闆不會管你如何碰他的食材
去了可以先自己炸個春捲吃一餐,然後關門後再煮個牛肉河粉吃第二餐,
走的時候再包個排骨飯當隔天的餐點。
也因為窮,所以住的地方是跟其它台灣學生分租的,也是在黑人區,
然後我住在客廳的沙發床,一個月150元美金。
床邊有個組合的衣櫃,我就那七件一樣的T恤跟一條卡其褲,每天都穿的差不多,
而且因為那裡沒有冬天,所以也就不會買什麼冬衣。
還好我在學校工作,還有一間自己的辦公室,所以所有書籍電腦,都可以放在學校。
就因為自己不是美國人,所以薪水都比一般人少,只能靠勞力去賺時薪,
所以也省不了什麼錢,更不用說要去哪裡玩了。
窮人最痛苦的時候就是生病,當時為了準備博士班的申請及考GMAT,
壓力大到時常胃痛,晚上也常常到一個時刻就開始冒冷汗。
但人再怎麼不舒服,再怎麼心裡難過,再怎麼壓力大,時間到了還是要上班,
因為沒去上班,就沒有錢,就付不出房租,就沒錢吃飯。
人生後來就從考上博士班,以及申請到博士班獎學金後開始好轉。
後來回頭看看那段歲月,我大概明白何謂窮苦日子,也大概能真正體會那種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