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結婚前會想先約法三章嗎?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20-04-18 08:15:32
看到太多婚姻都是悲劇,運氣好的離婚收場,運氣差的一輩子忍氣吞聲互相拖累
為了避免婚姻不幸福,增加幸福的機率,大家會先想把自己的底線告訴對方
說得清清楚楚,以免到時候難看嗎???
男對女要求
例如:不得加入紫衣神教 宋欺力 直銷 慈寄 信一些有的沒的
女對男要求
例如:不得賭博
有可能這樣約定嗎???
違反方就是離婚,不得異議,不得爭取小孩親權
作者: yaokut ( )   2020-04-18 08:25:00
知道自己底線的,多半很幸福,不幸福的多半不知道自己底線
作者: carefree1028 (Elaine公主)   2020-04-18 08:27:00
同意一樓說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20-04-18 08:38:00
"怎樣怎樣就離婚"的婚前協議目前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0-04-18 08:50:00
你與其要求這些 不如好好觀察對方個性吧 有些人的個性就不會想要信這些有的沒的 也不會賭 根本不用約定
作者: kutkin ( )   2020-04-18 09:32:00
沒有法律效益但可以影響法官心證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20-04-18 09:39:00
推婚前協議,以免一方擺爛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20-04-18 10:01:00
你可以寫違反就支付精神賠償,但不能寫離婚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0-04-18 10:11:00
與其約定這些有的沒的 不如睜大眼睛好好選對象關於婚後生活細節(住哪等等)婚前應該討論 但與其要約定什麼不信教的 直接找個就真的不會去信教的 比約定有用
作者: rootpresent (本禮)   2020-04-18 10:19:00
小弟相趕契約
作者: arickal (arickal)   2020-04-18 10:31:00
不錯阿 到時候法官有依有據比較好判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0-04-18 10:40:00
不可能啦,婚後本性就露出來了,約法只是騙自己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20-04-18 10:52:00
至少有個保障和依據喔!
作者: adidi520 (屁胡)   2020-04-18 11:34:00
婚姻其實是一種合夥經營的概念,先設定一些規定我覺得是必要的,先小人後君子比較有保障,若對方不能接受覺得傷感情那我會果斷分手。
作者: reye (珍惜每一天)   2020-04-18 11:51:00
推樓上,是一種合夥,不是僱傭,更不是主僕關係
作者: fishmemory (魚肝油加鈣)   2020-04-18 11:52:00
結婚登記有法律效力都有人會外遇了,口頭甚至紙本約定會有用?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0-04-18 11:58:00
有是有 但有時一看都是馬關條約
作者: LuciusMalfoy (魯休斯)   2020-04-18 11:58:00
簽婚前協議都不一定有效力了
作者: ceremonial (小市民)   2020-04-18 12:49:00
約定有用屎都能吃
作者: toroiver (偷肉)   2020-04-18 12:58:00
還有別計較錢跟家務 你講那些 其實真的不比生活的柴米油鹽啦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20-04-18 13:09:00
需要這樣約法三章的婚姻根本不值得結吧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20-04-18 13:26:00
約法三章每週做愛三次,你嫁嗎
作者: GREATID (好低)   2020-04-18 13:46:00
想太多,所以如果不在約定範圍內的就不能有意見了是嗎?
作者: love462077 (yoyo)   2020-04-18 14:04:00
結婚前先簽好離婚協議書就好
作者: bndan (seed)   2020-04-18 16:30:00
想這個不如找個能控制的如何? 這個才能達成你的目標阿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0-04-18 17:22:00
底線要能夠確實執行才有用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20-04-18 18:23:00
這種很難 最好一開始就找對價值觀 也看看父母親友
作者: artclove (生活)   2020-04-18 19:31:00
信仰不犯法,賭博是犯法,男女舉例為何不同標準?怕離不了婚就別結婚,離了婚還剝奪親權是把伴侶當生子工具人嗎?
作者: goldencorn (香廊金萄)   2020-04-18 20:35:00
還要約法三章才有自制力的人不如別相處了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20-04-18 21:01:00
夫妻財產分別制
作者: kilof (KiLoF)   2020-04-18 21:24:00
沒有拘束力 您開心就好
作者: terresahuang (Terresa)   2020-04-18 21:54:00
不得投給民眾黨
作者: kilhi (精靈)   2020-04-18 21:58:00
簽約才有效
作者: artclove (生活)   2020-04-18 23:08:00
賭博和信教誰比較燒錢很難說,但是要約法三章應該雙方相同標準才是公平的合約。親權那裡應該由法院裁定較好,因為也可能有合約漏洞,例如男方失業酗酒而女方信仰宗教,這時誰比較適合帶孩子?
作者: ms0428 (小炫風)   2020-04-19 01:27:00
沒用
作者: pstriker   2020-04-19 10:01:00
這種約定根本沒用
作者: toshism (奇天烈)   2020-04-19 11:56:00
你試試看再跟我們講有沒有用啊
作者: bmthu (Dio)   2020-04-19 12:08:00
就底線吧,婚前本來就應該溝通
作者: transiency (transiency)   2020-04-19 22:31:00
印象中原文最後一行好像沒有法律效力?會讓你想寫這些的人,表示信任度不足以結婚。
作者: she123667 (阿池)   2020-04-21 06:16:00
推簽約才有效臨老入花叢的例子太多也推賭博和信教誰比較花錢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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