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結婚為前提:她就是你未來的老婆,一起分擔生活壓力是應該的。
2. 以可能會分手為前提(不結婚):你沒理由非幫她分擔生活壓力,非給她方便不可。因為説同住的不自由,你也是要承受的。
所以以現階段還沒結婚來說,你當然可以體貼她給她方便,但她也同樣該幫你分擔生活壓力。人是互相的,無論情侶或夫妻都是。
講起來很簡單,但困難的是,這是道理,而你們是因為情感而聯繫的情侶,所以如果在這裡把邏輯理得太清楚會傷感情。
不過如果對方不能接受,婚後相信她也不會是個能體諒你的好老婆,所以我會建議你談,而且談到底;不只談租約,租約內容還要包含如果結婚,房子產權按分擔比例分配。至於如果分手,就看你現在怎麼訂租金,可以讓她覺得那個金額跟『你體貼她,給她方便』之間彼此是對等的(當然這也會影響到婚後房子產權的持有比例)。
這邊要提醒你的是,談了可能會分手。而不談則有兩種情況:1. 選擇不委屈自己的感受,不談也不讓她住進來。這樣她會不高興,還是有可能分手。2. 選擇委屈自己單方面體貼她,不談而讓她住進來。這會變成你委屈求全,卻沒有照顧到自己的情感,累積下來會變成日後爭執的種子不利感情發展,同樣還是有分手的可能。
所以説白了,當她提出一起住的要求(要求你體諒她,給她方便),卻沒有提出相對的回饋,就是埋下傷害感情的陷阱而不自知。所以無論你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你都得承擔爭執分手的風險,請好好思考。
P.S.:當然有人會説,分手後一個人也是得承擔現在的房貸壓力,為什麼不拿來體貼女友?這不盡然正確。談戀愛是要花錢的,一個人生活花費很好控制的,壓力相對會小很多。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付
: 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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