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講男女啦 講朋友就好
我過去幾年曾經借住朋友家 他當時跟未來的老婆住
講好水電瓦斯網路第四台我幫忙出 沒有另外收租
雖然房間不大也夠住了 平常家務事我幫忙做一些 像打掃倒垃圾什麼的
住了幾年相處還算愉快 直到搬離台北為止
我當然也不可能因為付了水電瓦斯費就說這房子所有權有我的一份.
男女要同居應該也是先以"朋友"的角度為基礎出發
朋友的角度是要互相 沒有單方面付出或接受這種事
單方面的一定不長久 除非是養小孩還是養寵物 因為那是你決定要養所以你要負責
女方如果什麼錢都不想出什麼事都不想分擔
這是用感情勒索你 追老娘的一卡車給你出錢是給你恩賜還不跪下謝恩
如果想養公主還是當砲友玩玩 這個人癖好我不多作評論
但是想找正常結婚對象還是算了ㄅ 除非她爸很有錢會給很多嫁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