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我父親在我26歲那年,向銀行借了一筆錢,
買土地蓋廠房買機器。一次性的大投資,想要擴大規模永續經營。
卻在5年前,公司不堪本金利息的龐大負擔,財務出現問題。
雖然經營的很困難,但考量未來長期訂單還可繼續經營。
4年前的夏天,我遇見了妳,妳是我繼續努力的目標,雖然公司仍然經營困難。
但我們總是一起期盼的美好未來,一起期盼組成我們的家庭。
上上禮拜六清晨,妳問我醒了沒,說想跟我聊聊。
妳說妳一整晚沒有睡,想必心裡很煎熬吧?
電話中的妳,訴說著妳最近的心裡壓力大到已影響身理正常作息。
妳今年30了,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同年齡的好朋友大部分都結婚生子了。
暫時分手,妳終究提了出口。
確實,是我對不起妳,交往4年我仍然無法給你任何承諾,看不到的未來,
要妳一直待在我身邊等待,等待公司狀況好轉才能結婚,是我自私了。
妳我不是不愛彼此了,只是抵不過時間的流逝。
我會繼續努力,在妳找到好對象前,把妳挽回。
畢竟,我們還深愛著彼此的,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