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有精神疾患的,能不碰就不碰,尤其是不願意好好治療的那種
雖然這樣聽起來很殘忍,但現實就是除非你天賦異稟,否則很大機率會把自己捲進情緒的漩渦
我和前任交往了四年多,當時他的診斷是重鬱症,起初的兩年多他還沒嚴重發病,他對我很好,我們就像一般的情侶那樣,但後來因為工作等種種生活壓力,他整個人開始越來越憂鬱
當時他有意識到自己的狀態不好,而我也鼓勵他去就醫,雖然因為工作的關係偶爾會漏藥,不過也就那麼相安無事了一陣子
但情況並不一直那麼樂觀,他憂鬱的情形還是在,好一點的時候他只是獨自哭泣,就算我如何陪伴似乎也沒有改善
過程中的他對我冷淡、對家務的擺爛就不提了
然後開始我回家(當時我們一起住在我家,但沒有家人同住)的時候,家裡永遠是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