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其實不就是賣服務嗎
只是約炮女不收錢,但多數也有對價關係,比如請吃飯、出房錢...等,有些還會叫你帶
他
出去玩三小的
本質上一模一樣有啥好吵,你可以換個角度想
買春的懶得經營關係、找獵物,花錢換時間
約炮的不想花錢,反正都是要出來,是龍是鳳不重要
我是支持性交易合法的,所以道德上我是覺得都沒差,就算我妹、我女友去賣我也不反對
,只是會提供有更多成就感的工作出路,雖然他們是沒有想去賣
其實性交易合法化主要針對那些流鶯有保障,還有一些沒機會獲得機會(教育等等)、生
活貧困的人,不論男女
性交易本身並不是萬惡不赦的事情,其實很多人都在做只是自己沒有發現,比如叫男友買
禮物、找有錢的交往等等
舉個例子,A遇到出身貧寒且窮困潦倒的B,A跟B交往並在生活上給予資助,那算不算包養
、長期性交易?
承上例所言,買春可不可以算交往一日就分手?
你不會買不代表他人不會,你的道德不是全世界的道德,目前性交易是犯法的,大家被綁
架,所以請大家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幫幫那些弱勢族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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