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Sports ( )》之銘言:
: 原文大部分恕刪
: ※ 引述《breath35 ( 慨之巨人)》之銘言:
讀了您的這篇文章,我覺得寫得很好,大部分內容、舉證我都贊同。
不過可能是刪了太多段文字,所以似乎有些誤會B版友的本意?
在我看來,您的這篇文章與B版友的文章在本質上並不衝突。
所以冒昧代B版友回應一下。
: : 高分志趣/一階文化活動:
: : 園藝 衝浪 登山 烹飪 賞鳥 觀星
: 這篇文章分的這第一類,其實就是不識字的人也能做的事。
: : 高分志趣/二階文化活動:
: : 古典樂賞析 讀詩 學文 哲學探索 建築賞析 語言學習 下棋 寫書法
: 既然提到音樂、建築、藝術,
: 就不能不提八大藝術: 繪畫 雕塑 建築 音樂 文學 舞蹈 戲劇 電影
: 這其中,除了文學與電影以外,也幾乎都是不識字的人也能做的事。
: 大多數人很少意識到,
: 人類歷史幾百萬年,新人類的歷史數萬年,然而文字的歷史只有幾千年。
: 「能讀懂文字」這件事不是理所當然的。
: : 低分志趣/三階文化活動,舉例來說是:
: 這篇文章提到的低分三階志趣其中有ACG、追星
B版友的文章確實把文化活動分為這三類(三階),
不過他在分這三類之前,先將文化參與分為三個層次:
文化創作者、文化鑑賞者、文化消費者。
如果將三類活動放橫軸、三個層次放縱軸,就可以得到3X3的矩陣
文化參與層次
文┌─┬─┬─┐
化│A│B│C│
志├─┼─┼─┤
趣│D│E│F│
階├─┼─┼─┤
層│G│H│I│
└─┴─┴─┘
這時這九類大概會是這些人:
A:上帝(大自然的規律)
B:物理學家、地質學家、天文學家等
C:園藝、衝浪、登山、烹飪、賞鳥、觀星等單純的愛好者
D:課本上會教的藝術家(ie達文西)、音樂家(ie莫札特.貝多芬)、文學家(ie蘇軾)
E:藝術學院、音樂學院的教授之類的
F:古典樂愛好者、文學愛好者...等
G:明星、ACG創作者
H:流行藝術鑑賞者、ACG鑑賞者
I:追星者、ACG愛好者
畫出了這個矩陣之後,我相信再看B版友的文章應該會更清楚一些。
B版友文中只有比較了最低參與層次的優劣(C>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