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ashi0731 (狂舞)》之銘言:
: 我爸媽在我5歲的時候簽字離婚,我爸帶三個小孩走,媽媽拿到一間三樓公寓,
: 依稀聽過我媽說是我爸堅持要小孩而不是她不要我們,是因為我媽經濟能力不好搶不到監護權,
: 一開始我爸在工地上工賺錢養我們三兄弟,之後因故把我哥給趕出門,可能因為我哥跟我媽長得像也比較親她,後來剩下我跟我弟給我爸顧,直到我爸突然在我小五的時候失聯(我爸8+9外遇離婚也不愛工作),
: 於是當時的房東就把我跟我弟帶到我媽那邊,但我媽說她一個女人沒辦法養活三個小孩,要房東帶我們去找我的姑姑們,我記得當時看到我媽的眼神裡只有冷漠,
: 後來輾轉在阿嬤跟姑姑家待到直到我高中畢業,我就跑去我媽那邊住,當時可能已經有打工的能力所以我媽才接納我吧(她不要我弟一起過去住),
: 差不多這個時期我媽跟一個認識幾年的朋友開始交往同居,同是單親但小孩給前妻顧的,我都稱他叔叔,叔叔人還不錯,除了酒後很嘮叨而已,後來跟我媽登記結婚,
: 退伍後我就跟女友同居直到結婚前還有跟媽媽往來,後來我老婆跟我媽因為結婚的過程中有爭吵(我媽講了很多尖酸刻薄的話讓我老婆很不爽),我就爆氣不跟我媽往來,
: 從我媽剛開始離婚,我還感受的到她的愛,到了小五回去我只覺得她變成陌生人,到了高中開始覺得她很愛為了錢斤斤計較,我要結婚整個變本加厲,甚至婚前還私下跟我老婆借錢,大概是單親養育我哥的那幾年讓她變了很多,變成金錢至上那種感覺。
: 後來那個叔叔得了大腸癌之後一兩年我媽跟他離婚了,我媽把叔叔的保單理賠領光光踢他出門(要保人跟受益人都是我媽),我反而覺得叔叔是整個故事中最可憐的人,我媽整個變成錢鬼。
: 最後結論,沒經濟能力的單親媽媽真的別碰。
雖然大家在吵統計上的東西
不過我還是覺得
不要一開始就先入為主 遇到單親媽媽就跑的甚麼的
畢竟在怎麼多的沙子 還是能找的到黃金
單親媽媽這個分類 並沒有提及人格上的問題
台女這個分類雖然客觀上也沒有 但是已經逐漸淪為一種對群體共同缺點集合體的諷刺
另外跟自助餐這個諷刺性的分類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單親媽媽就只是離婚而已~~
別這麼快就判人家罪嗎XD
遇到單親媽媽的話我還是建議先傾聽對方的故事啦
雖然女人常常只講對自己有利的部分而遮掩對自己不利的部分
不過沒有去深入追查怎會知道案情真相呢??
給真正無辜受累的單親媽媽一個機會 他們有相當部分屬於社會上的偏向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