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板規感覺好像沒違反,假設有違反再請指教
看了新聞後,發現有些人認為
年長新聞局長,追求年輕女記者,進而發生性關係
已經構成誘姦與權勢性交
想問問大家
如果是師生戀、上司vs下屬、或例如有採購大權的主管vs小業務
這種好像就權力高低比較明確,爭議較小
但以新聞事件來說
年長新聞局長,追求年輕女記者
進而發生性關係
這樣可算誘姦及權勢性交嗎?
個人想到兩個思考方向:
1、算:
只要一方的社會經驗及資源,比另一方更多,足以讓其中一方不易抵擋
這樣就算
2、不算:
皆已成年,且沒有明確的權力上下關係,因而不算
大家覺得哪個看法比較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