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一個我朋友的案例
我朋友也不太會開車,除非必要,不然他不會選擇開車的方案
聽說是因為覺得上國道開車不好抓距離、夜晚視線不佳不太敢開之類的
另外就是在自己不確定開車安全性時,如果要負擔全車的安全與責任,
這會令他覺得壓力過於龐大
但他的女友就會認為 出遊或下雨時有車比較方便
也會認為其他男生為何都可以開車 自己男友卻只會騎車(女方本身是不會開車的)
雖然不會掛在嘴巴上 但會有意無意透漏出抱怨的意思
後來男方有跟我說 他後來提的意見是:
如果真的希望他開車,他就要希望他開車的人負責弄到一台車讓他練習開到穩為止
或者是女方學會開車自己開 再不然就是雙方輪流開 分別負擔不擅長的部份
這件事情也因為這樣就暫時告個段落了
我認為 可能在普世價值男方的確廢到笑
但這年代不是追求性別平等嗎?那不是應該把責任跟壓力分別負擔嗎?
女方如果覺得開車比較好 應該就要自己去想辦法做到這件事
如果要男方負責開 你就要有辦法做到讓他無後顧之憂地開車
不然 就分手吧
不僅是男方不值得女方愛 女方也不會是男方想要的樣子
雙方不會有共識的
按原PO的說法
女方除了抱怨男生廢到笑之外 也是在說自己沒有扛責任的必要
有鑑於此我認為最好的調解方法就是分手
目前看來原PO是男方啦
但如果是女方 可能風向會不太一樣啦
※ 引述《jack1028 (o3o)》之銘言:
: 居住地點為南部 平常交通工具機車
: 一個月兩天一夜外縣市開車出遊一次
: 男方表示次數過於頻繁 拒絕開車
: 覺得開車無聊,不如搭大眾運輸還可以滑手機看影片
: 說以後只有’緊急‘情況才會開車
: 女方是拒絕幫忙開車
: 因車子是男方家,怕有意外賠不起
: 同時覺得想出去玩地點就是受限
: 且已出社會年紀不想像以前學生時代追著火車客運跑
: 也不相信男方說的’緊急‘情況開車
: 一個月一次都不開了
: 我是覺得搭車到該縣市租汽車是可行
: 但汽車租起來價格也頗高的
: 雙方也討論未來若有結婚買車,女方是希望男方買
: 女方但看太多車子是女方的名字,男方打死不開,就變成都女方開車案例
: 想請問各位這要怎麼調解比較好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