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rene092 (台北小可愛)》之銘言:
: 和前任分手即將邁入第三個月...
: 前任是30歲的男生
: 分手原因是因為對方爸媽有規定他10點的門禁,而且前任希望假日有一天可以陪家人
: 和前任交往快2年,為了以上的事吵了無數次,後來前任覺得累了,不想耽誤我,提出分
: 手
: 講了那麼多不好的(?)
: 來說說前任好的地方:吵架時從來沒有兇過我、經濟能力尚可(是工程師)、會哄我開心
: 、對我還算大方常常買禮物送我
這好像在說我
而且我的本業是業務
簡單說 我爸媽沒說過門禁
不過 天色黑我就想待在家裡
除非為了工作或是討女友歡心
我一定待在家裡
以前交往時對每個女友都說
妳爸媽一定很想要你回家吃晚飯
快回家吧
然後陪家人也不一定對
很大原因都是 回家比較爽
非不得已 不會出門
目前我在家非工作只剩下買菜逼不得已才出門
不然幾乎都是網路上點一點就送到家
跟外人相處 太耗精力 好像在工作
然後 我還是勸你下一個比較好
他如果結婚 會變本加厲
因為不用約會了 所以更不會出門
他家庭風俗就沒啥人有想出去的慾望
你跟他相處時間越久你會越痛苦 就這樣。
順便說一下 追女友這件事太麻煩了 人生中沒做過
未來看有沒有機會改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