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gjeff1990 (吸K雞)》之銘言:
: 我希望雙方互相認可三觀後
: 可以不帶任何債務投入婚姻
: 才足以面對結婚生子的龐大經濟壓力
: (貧賤夫妻百事哀啊...哈哈...)
: 我目前能為他做到的
: 僅是先挪用緊急預備金 提供隆乳費用
: 女友再分期 還我本金
: 不再滋生惡性貸款 讓銀行賺利息
: 但我自己婚前無負債的計畫勢必延宕
推文說得很對
結婚之後你才有權利以及義務去付這個錢
沒有結婚之前,你幫她或借她,你以什麼名義借她?
未來她不還你,你該怎辦?
直接因為這筆錢撕破臉?
如果你真的很急
結婚的表格直接遞給她
簽完公證完就可以借她了
我看推文大家都是這樣覺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