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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pasiri (誰懂我) 看板: sex
標題: Fw: [新聞] 男子包養網找少女性交易 激戰後看證件嚇
時間: Mon Dec 21 18:51:4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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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mocu (小辣椒)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男子包養網找少女性交易 激戰後看證件嚇
時間: Mon Dec 21 17:21:12 2020
男子包養網找少女性交易 激戰後看證件嚇一跳
2020.12.14 11:10 文|莊琇閔
高雄一名男子去年透過網路認識少女,少女表示正在讀高職三年級,想要存錢念大學,因
此2人合意用每次1萬元的價碼進行性交易,想不到事後男子趁少女洗澡時,偷翻少女錢包
,看到學生證才發現少女是15歲的國中生。
判決書指出,男子2019年4月透過某包養網站,認識自稱18歲的少女,2人以LINE約定性交
易時,男子特別再向少女確認年紀,少女明確告知男子自己已滿18歲,男子則回以「好」
、「我相信啦」等語談好用1萬元的價碼進行性交易。
檢方從少女偵訊時少女照片臉龐稚氣未脫,一眼即可明確辨別是未滿16歲之人,認為男子
明知道少女未滿18歲,仍相約旅館發生關係,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與14歲以
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起訴男子。但男子反駁,當時約見面時少女有化妝
、擦口紅、噴香水、穿高跟鞋,打扮成熟,讓他以為少女真的已經成年。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勘驗兩人對話,小花確實有向男子表示自己已經18歲,且包養
網站上的照片,小花濃妝豔抹、穿著低胸衣服,身材也像成年人,一時難以分辨年紀,因
此採信男子說詞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
案仍可上訴。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1214soc004/ 鏡周刊
偷翻錢包?是想幹錢嗎?這樣還沒事 吃到未成年也沒事?
有達人大大可以解惑嗎
我也想知道為啥可以偷翻錢包?
台灣法律原來可以這樣搞?
15歲的觀念偏差 女生也沒受到應該有的處置嗎
然後兩邊就這樣結案?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