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y10847 (HeroicPeter)
2021-01-05 10:53:50看到板上某篇綠帽文章
裡面有版友講婚前契約,我就意思意思去查了一下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family-relationship/116
裡面的婚前契約判定無效的案例讓我笑歪了嘴
過去判決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案子例如:
預立離婚契約[7]
本案當事人預先約定「如果日後有毆打侮辱的情況發生就應該立即離婚,並將所有財產的一半與子女監護權交給對方。」,法院認為「契約即屬跡近兒戲與善良風俗有背」,所以無效。
過度嚴苛的財務負擔[8]
本案約定「婚後子女扶養費及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保險等所生之費用,由丈夫全數負擔。」、「丈夫每月給妻子的自由處分金,每月不得低於3萬元。」、「婚後丈夫的所有薪水,扣除妻子分配的家庭費用,其餘交由妻為自由處分金。」
綜合一、二、三審的意見,法院認為這樣的協議無效,除非有搭配調整的條款,例如「婚後經濟狀況如果有改變,可另行協議或按比例調整」。
到底要多卑微才可以跟對象簽這種喪權辱國的「婚前契約」啊
我還以為是對岸的奴工契約
大家覺得?
哇有這個法律哦那之前2002年交往2020分手然後賺到1300萬那個女生怎辦到的好神0.0
作者: VoV (VoV) 2021-01-05 11:17:00
貝塔男老公,難得法官不恐龍了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1-05 11:30:00簽這個也要法院認證才是有效,有眼睛還要硬簽,不知道誰才有問題
作者:
fly10847 (HeroicPeter)
2021-01-05 11:44:00?? 婚前契約就是婚前契約,那有什麼法院認定才有效,這是事後判定而已,請問你看不懂中文嗎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1-05 12:30:00這個不就無效 簽心酸的喔
婚前契約跟法院認定沒關係那是打訴訟時才會跟法院認定有關沒說不能簽但能不能有效可以看是不是要去公證但像上述的案例是簽了也無效
作者:
s952013 (AllenSkywalker)
2021-01-05 13:10:00為什麼設立家暴條件會說違反善良風俗?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1-01-05 14:01:00先請個律師看一下契約內容很難嗎
作者:
NingK (檸~)
2021-01-05 15:35:00台灣的法律不允許已離婚為前提的契約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21-01-05 15:46:00應該是契約內容跟法律抵觸 被判無效吧 ?
作者:
NingK (檸~)
2021-01-05 16:35:00但你可以約定打老婆賠100萬,然後你再另外離婚 這樣就合法
跟法院認證無關, 找個律師幫忙確認契約的合法性就好
作者:
ddmarine (二是不怕髒的學遊戲)
2021-01-05 19:17:00前面是指不可將離婚列為契約內容嗎?不然案例一應是以家暴為前提,而非離婚為前提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1-01-05 21:21:00簽這個不如單身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21-01-05 23:46:00哈哈,父權社會,女性被壓迫
作者:
fly10847 (HeroicPeter)
2021-01-06 12:14:00這種契約女方哪敢找律師來看ww沒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