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以a,b代稱
兩人討論同居費用分擔問題(目前尚未同居)
共同費用有 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 買菜 生活雜支等
a,b 兩人收入差不多(b 略高一些)
房租部分
a 有自己購入,仍在貸款中的一房一廳小公寓
目前是以兩人共同住在a的公寓來討論
a認為應該視當地房租平均值/2來分擔,
但是a 不是想要盈利,所以會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
a的想法是:住在某處本來就應該要負擔住所費用(無論是叫做房租或者其他名目)
認為情況跟兩人去找一個新住處,一起分擔所有費用是差不多的
b認為a想要收取房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並不想要把a視為房東
b覺得這跟兩人一起找一個新住處的情況完全不同
b願意付共同費用/2 再加上一些錢,但是仍然比a認為的費用低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
目前兩人共識是先不同居,若要同居可能會一起找一個新住處,a 把目前公寓出租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21-01-06 17:47:00計較這麼多 是想不想結婚 不想結婚乾脆不要同居阿
作者:
rie779 (這些鉛筆通通都是我的)
2021-01-06 17:50:00為什麼住A的房子,房租必須和B的現有租金相同再/2,佔A便宜
作者:
yaokut ( )
2021-01-06 17:56:00不同居,直接另外找地方住,省得還要處理麻煩事
作者:
ahello (阿囉哈)
2021-01-06 17:56:00今天是a的房子就要少付?房東換陌生人可以接受平分?
作者:
ff44 (space)
2021-01-06 17:59:00另外找地方住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21-01-06 18:15:00b死也不想AA多付一點錢搬進a的公寓,這樣是有打算要結婚嗎?還是結婚要再另外買一棟?
作者:
mj2124 (CL)
2021-01-06 18:15:00a的房子繼續出租,找新的房子AA的話房子位置要在上班地中間,沒有誰佔便宜
作者:
dabiann (大便)
2021-01-06 18:16:00沒結婚打算的話分清楚,要結婚的話別收錢了
作者:
mj2124 (CL)
2021-01-06 18:16:00不管結不結婚,a婚後一樣可以收租,b就AA吧
b如果去住a的房子當然要付費啊。而且以a的立場,自己有房子為什麼還要去住別人的房子...?
出租A公寓 另找地方租來慢慢算最沒爭議另外是我發現跟這對象要這麼計較我也不想太有瓜葛,租外面最保險,雙方都有後路不對 算成這樣連同居都懶,可以慢慢找下一個了
作者: molamolajump 2021-01-06 18:44:00
分手 a去找一個同意使用者付費的b去找一個沒房可以跟他AA房租的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21-01-06 18:45:00錢是多少寫出來 金額大小差很多換個翻譯說就是凹女方一起繳剩下的房貸 房子還不是她的而且才一房一廳 外面同樣價錢能住更好的誰要住這裡
作者:
vince4687 (å¯æ„›åˆè¿·äººçš„å派角色)
2021-01-06 18:46:00就男生不夠有錢 女生愛計較啊 我的房才不會跟女友收什麼房租zzza0652的言論典型這種無聊問題的低能詭辯 付租金幫不認識的房東繳房貸可以 然後付租金給男友繳房貸不行凹個屁 超好笑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21-01-06 18:49:00所以金額很重要啊 誰知道他是多少一樣價錢住別的地方更好 當然選別的
作者:
paj (paj)
2021-01-06 18:55:00只有錢,就跟錢交往就好了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21-01-06 18:57:0015000跟8000差多多? 直接講金額就知道哪個有問題了 這篇明顯是房主角度 訊息缺失小心站錯邊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21-01-06 18:59:00
先不算房租,如果分手了B還得摸摸鼻子自己滾出去,這種我不會想同居XD
作者:
vince4687 (å¯æ„›åˆè¿·äººçš„å派角色)
2021-01-06 19:02:00那你是在凹個屁 房租行情高的地方兩個人一起享受同樣的環境優勢 房價低的地方也是兩個人一起住 講凹的真的很可悲
作者:
k3997 2021-01-06 19:06:00共同持有房子 房貸對分 頭期款一樣對分
A的房子地段好,所以b需要付出比現在更多的金額嗎?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21-01-06 19:14:00不要同居 各住各的 不然到時候誰趕誰出門
如果a房子地段好 可能房租會提高 考量預算不住a家是可以 畢竟每個人對住的需求標準不同 這可以直說不過b覺得a收房租很奇怪 這無法認同!今天a如果不收錢 b肯定就搬過去了吧
觀念不同沒啥好說的,A當然可以收他想收的 找到人願意付就好但個人是覺得要這樣收寧願自己住 找下一個也方便
真的觀念不同 不住一起的決定也很好 A再找一個願意share的對象就好啦w
作者: ra88872 2021-01-06 19:22:00
就不要同居就好了,需要再上床,結束。
作者:
lookers (實體店面 貨到付款 宅配)
2021-01-06 19:32:00要這樣算還當什麼情侶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21-01-06 19:35:00a是想找人幫忙付房貸吧......然後房子依舊在自己名下,a超會算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1-06 19:36:00a的房租出租,去租低廉一點的房子跟b aa
作者: korgh413 2021-01-06 19:40:00
當然另外找別的地方住,想分手的除外
沒有對錯觀念不同而已情侶自己討論吧,這都沒辦法溝通以後結婚問題更多不過若我是a頂多請另一半分攤水電生活雜支,房子我的貸款當然自己繳==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21-01-06 20:02:00偶爾去住就好,不用同居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1-01-06 20:04:00分擔房租我覺得跟有房貸是兩回事 而且如果都不用付那b不就等於省了自己原本的房租支出佔了便宜?
作者:
math999 (獲得人心)
2021-01-06 20:07:00aabbcc,真棒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1-01-06 20:07:00至於說水電等付多 房貸自己交 也只是換湯不換藥的AA
聽過一個笑話是買房的騙另一半是租的 美其名一起繳其實收好幾個月房租XDD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01-06 20:12:00如果本來就沒有分租出去當二房東 講什麼房東房客關係?除非本來就有出租出去 為了a把原房客趕走 那還好談不然不要同居 這種離結婚還很早拉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1-06 20:14:00使用者付費其實蠻正常的吧??不想有占便宜之嫌就出租出去
作者:
eulbos (反串魔人)
2021-01-06 20:15:00本來該自己付的就先自己付吧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1-06 20:15:00比較乾脆。a跟b可以租雙方都滿意的價位的房子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1-06 20:17:00也不用爭論房租或是名下是誰,何況還沒論及婚嫁談名下是誰的房子這種問題也太不切實際了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1-06 20:20:00我有能力買房就不會想要跟他人一起負擔,自己付,有狀況請他走,最簡單了
a凹b繳房貸?怎麼不是b凹a少繳房租,原本房子出租,讓房客幫忙房貸,然後再找房子平分租金,這樣最公平啦
沒錯 吵半天不如把原房屋租屋出去 然後兩個再租一間
對我來說,就是我住我原本的地方的房租為我願意出的上限。不過不考慮讓b擔水電瓦斯管理費等共同開支就好嗎?為什麼一定要用收租的模式,這樣會認為是幫忙繳房貸吧
作者:
chith (74)
2021-01-06 20:44:00呃為什麼不是 房貸/2?有什麼原因嗎?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21-01-06 20:49:00所以出外租房子都不用付房租嗎??不想用房貸的名義/不想支付不是自己房子的房貸 還是直接另外租一間比較公平
房貸/2的金額,可能比自己出去租還高,建議原PO還是把金額跟地段講清楚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21-01-06 20:52:00我猜房租比每月房貸高的關係
作者:
aa00788 (小Lee)
2021-01-06 20:52:00下次先講性別比較好噴
作者:
magpie (一百萬種晴雯)
2021-01-06 20:54:00兩人年紀應該都不小,收房租真的怪,假設不同居a要自住,也不會再找其他租客分攤房貸吧
作者:
Ianco (Sauce)
2021-01-06 20:54:00直接分手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1-06 21:01:00如果a是男生就是a小氣沒肩膀,a是女生就是b吃軟飯小氣沒肩膀
老公還是男友的時候他就講得很清楚,房子是他的房貸當然他自己繳,凹男女朋友繳房租的請問有租約嗎?租客有保障嗎?還是他隨時都可以叫另一半滾蛋啊?
作者:
mumuw (木木)
2021-01-06 21:06:00都有共識了還問什麼?
作者: Knighty (本真) 2021-01-06 21:17:00
當成房租請問報稅給報嗎?東西壞了房東負責修嗎?
個人意見給你參考,當初a買房子也沒有跟b討論過(可能他們還沒交往),所以房子的地點、屋況、配置等,根本也不是b喜歡的,加上房子登記a名下,一但兩人有狀況b要隨時離開的風險下,a的要求是變相要b負擔房貸。我覺得他們可以放共同基金用來支出生活其他雜費,b負擔多一點這樣~不過計較成這樣,可能雙方關係不到那個程度,建議分開住比較自在也較沒壓力負擔。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1-01-06 21:33:00當跑有就好了,不要結婚了啦,沒有互相幫助的心屁孩結個屁婚
作者:
mumuw (木木)
2021-01-06 21:43:00大家別唱衰了,目前的共識很棒阿
作者: lumimi633 2021-01-06 21:43:00
另找一間住,小心吵架屋主就趕人
去外面找租房子同居一定是兩人有共識的價錢和地點 如果東西壞了還可以叫房東出,自己的房子跟另一半AA是找另一半不一定接受的地點現成房客還要負擔傢俱和維修的意思?要找另一半當現出現成房客 絕對不是單純除以二 因為對方已經吃虧 房子不是他找的 不是他要的 他只是為了省錢願意住
作者: fishcat003 (fishcat003) 2021-01-06 21:47:00
算成這樣真是不能接受
作者:
pocata (單飛)
2021-01-06 21:57:00A不該收房租,除了B以外誰願意跟A分租一房一廳啦?有房客保障嗎?但B生活費用應該多出一點
我是b的話我會自己出去租完全不想跟房東有商業以外的關係這樣會把自己住的權利弄的很複雜(吵架時a說房子是他的要看他臉色之類的鳥事)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01-06 22:17:00太複雜了吧 不要同居根本沒這些問題
作者:
Syle (眼神死...)
2021-01-06 22:23:00A感覺計較,就是反正都要給別人賺不如給我賺
房子不是B選的不一定喜歡 吵架時搞不好還被A趕出去
作者:
Syle (眼神死...)
2021-01-06 22:24:00A房出租,兩人另外找地方一起住比較好。
因為B住A的房子就算付了1/2的市價房租,但A心理上很容易主管認定房子是他的,很難把B當作跟到他有“相同權利”的房客,B會覺得倒不如一起去租其他房子不管是金錢還是權利都徹底AA是很正常的
B已經有租屋處啦!而且還比較便宜,A的房子有什麼優勢能吸引B嗎?如果不能,那就是B的退讓,好意思跟B收取租金嗎?這麼會算的建議不用同居了,直接下一位吧
作者:
uwmtsa (補刀)
2021-01-06 22:42:00這麼小氣別在一起啦,跟a說別學人家交男女朋友
作者: oxoxo20004 (oxoxo20004) 2021-01-06 22:48:00
如果A收租金,是否可以比照一般房客,不破壞前提下隨意佈置?若吵架分手是否會被A要求馬上搬出去? 如果不能比照單純房東房客,就別要求完全平攤房租!只是交往同居還如此計較,還是分手算了
作者:
jojia (jojia)
2021-01-06 23:01:00這樣就不要住a的房子啊整個吵不完
作者: lovesm8627 2021-01-06 23:01:00
第一次看到同居還這麼計較的,這種將來結婚 也會為了停車費誰付 加油錢誰出離婚的。男人 加油點好嗎
作者:
jojia (jojia)
2021-01-06 23:04:00跟另一半之間最好不要有這種權勢不對等的狀況 對感情只有扣分而已 一起住外面至少還有共同敵人出事可以罵房東
作者: asoir446pa 2021-01-06 23:13:00
情侶出去住計較這麼多 無償付出不是在一起的基本?
我猜前提沒有講,是不是a提出來要同居,但b覺得目前他的租屋處便宜又離辦公室近,去住a那其實是變相配合他,才會提出這種要求
b負責生活開銷費用但不用繳房租 a負責房貸但不用付生活開銷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21-01-06 23:54:00A就開價呀,不行就算了,還不簡單
作者: fy400 (台大小小魯蛇) 2021-01-07 00:10:00
沒有什麼誰要多出誰可少出。就是平均分攤,誰也不佔誰便宜,
作者:
LII1201 (lii)
2021-01-07 00:17:00分啊,不想付房租就去找不需要分擔房租的對象在一起啊,幫付另一半的房貸覺得不爽,幫陌生人房東付房貸就可以?什麼邏輯?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這有什麼問題嗎?又不是想白住,這很明顯a是比較想同居兼利用b省錢的一方吧 ,畢竟房子是a選的,搞不好一個月房租根本爆b預算,無關性別想強迫對方買單是怎樣
計較這麼多,其實A只是想要凹B幫忙繳房貸啦。我是B的話,絕對不會去住「A的房子」。不想分手,就是另外找租屋處,A要跟過來就照算均分共同花費,不跟過來就隨便他。A的屋子自己想辦法出租「賺」房貸,把主意打到「男/女友」身上很噁心。房子是有要掛人家名字嗎?沒有的話,憑什麼要人家幫繳房貸?(B自己提要去住A的房子的話,另當別論)
作者:
yaokut ( )
2021-01-07 01:15:00付錢給房東,也不必跟房東共用空間,這就是差異啊~
作者: NATNHSINN (NAT) 2021-01-07 01:40:00
“b想付出的金額為b目前租屋處房租開銷等/2” 超合理
作者: jim2100 (Jim) 2021-01-07 01:41:00
別同居了,反正會分手,搬家麻煩
作者: NATNHSINN (NAT) 2021-01-07 01:54:00
外面租正解
作者:
zxc7115 (小凱)
2021-01-07 01:54:00既然a不是要盈利 B也願意出一點 那問題在哪呢
作者:
mijhgo (sayno)
2021-01-07 01:58:00房子誰的誰出租,兩個人另外找地方住a可以拿到比原來多的房租,b因為房東是別人也才願意出房租,雙贏
作者:
Rollyee (捲捲依)
2021-01-07 02:13:00看是A希望B去住A的公寓還是B自己想去的啊!如果A希望B搬家又叫B負擔比原本高的房租B不想很合理阿!如果B自己想去還不想多付那就是想佔A便宜阿
A自住誰要跟房東住那麼小的空間 A想多收錢沒錯但就承認自己是有賺到啊
分一分好了 一個想要對方幫自己攤房貸 一個只想出目前租屋開銷的一半 看起來不會有交集阿
A強迫中獎只挑自己爽耶,要不要公佈地區跟裝潢讓大家評斷一下,看他開的租金值不值那個價不想盈利應該是拿房貸的一半,就算低於當地房價,二樓五樓採光屋齡還是有差,看起來A算很精,不用承擔找房客的空窗期,又不用怕房客破壞屋子,然後外面房客跟房東上床通常不用付房租,也不用跟房東分攤家務生活費
作者:
tracy0620 (å…å…©å‡)
2021-01-07 03:21:00房貸自己付,雜項另一個付
作者:
wei19 (維維)
2021-01-07 05:21:00b可能覺得付給a的錢也是幫他繳房貸 出去租房子aa最公平啦不管有沒有同住a都要付一樣的房貸費用 那跟b收取租金不就是盈利 找個人幫他負擔房貸喔
建議a不收b房租,b要支出水電費第四台等公共費用,畢竟房子是a的名下,這樣會有幫繳房貸的感覺
a出房貸 b出雜費不就好了 什麼都要攤 那當初就不要買啊
除以二才有問題吧 應該是去租屋市場列出地段坪數以及「與房東同住」,這種條件下租客會願意出的錢才是真正的市價吧剛剛才看到只有一房一廳 而且也不是正經打租約享有房客權益 還好意思除二 根本找分母a這種人趕快分一分比較快啦,占人便宜還振振有詞勒一起出去住+1
到哪裡租房子要跟房東同住還要分攤房東的家用啦,真心覺得A的收錢方式不佳,要就分開租,不然房貸一起繳持有人要改共同持有(含補前面的錢)不過這種我建議還是B外面繼續租,分手後比較方便(?)
作者:
hsiangp (小蘋果)
2021-01-07 09:26:00b付雜費的話很合理 照a的要求根本就是幫他繳房貸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21-01-07 10:30:00同居 兩房一廳。另外找房正解
作者:
anniekk (anniek)
2021-01-07 11:29:00分手找個買得起正三房的人又不收房租的同居
作者:
bbbing (無)
2021-01-07 11:49:00b的想法不就是免費使用嘛...這件事情的根本很單純,"居住是有價的"嫌貴可以商量,直接要求為零喔...
作者:
lovet13 (lovet13)
2021-01-07 12:03:00是b會想自己租,說分攤什麼的難道房子就有分一半嗎?而且房子地點格局啥的一開始有得選嗎?反正都不是自己的房子跟a吵架難保就不會被趕出去,自己租還可以挑喜歡的住
作者: yanshan963 2021-01-07 12:14:00
一房一廳的話那真的寧願自己租別的 出一樣甚至更少的錢 空間還更大 還不用整天看房東臉色
作者: runaticsora (ru) 2021-01-07 12:21:00
先猜嬯b
作者:
bndan (seed)
2021-01-07 12:50:00照AA的角度 解決方案沒啥爭議 但是有些事重點還是在本質 同居到底是為了什麼 如果是為了降低生存成本 那討論這些還算有意義 但如果是要調整生活習慣對應婚姻 那這例的問題就會金錢價值觀的問題了
作者: cyes80334 (ZeanH) 2021-01-07 13:43:00
那公寓沒出租沒租金收入這段時間B要給A錢嗎?算這種東西真的不用在一起了,價值觀不同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21-01-07 13:55:00就是沒有要共譜未來才會這樣幹 你的我的分那麼清楚 那上床不就各給各的 一個當雞 一個當鴨建議b出去租 自己住 跟a住未來也是痛苦
覺得 要去外面租房子 一樣是幫房東付房貸 要住就是付錢 要講什麼凹?租出去 搞不好收更多
作者: floabcd260 (沐紫涵) 2021-01-07 15:12:00
我覺得男女朋友不用那麼計較 我不會付所謂房租 但我可能會攬下水電瓦斯吃飯這些開銷 不是不願意付錢 是我不喜歡那種除2很計較的感覺 這種事本來就無所謂對錯兩個人可以接受就好了 如果價值觀不同也不用繼續交往 找個價值觀一樣的人會比較好
支持現在的共識,b雖然都要出房租,但給自有房子的a跟給房東那心態跟保障就是完全不同
作者:
dodoru (jomi)
2021-01-07 16:43:00可以理解b的想法,b住到a家裡可能也是因為協調之下配合a,同住也省去雙方一些往來車程麻煩。如果要付一半房租,b大可以不用配合,住自己原本住處就好呀。或是租屋也是可以挑自己更想要的房子和更方便的區域呀,不一定遷就a住處而且a住一房一廳,外面行情也不容易找到和自己住同房間(可能還同床)的房客吧,感覺就是特便宜租給來附近打拼的窮學生、外勞或許會願意,但不見得就符合a想要的金額。
作者:
mscp (chop squad)
2021-01-07 16:59:00所以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根本沒討好到人已經不精算了,b還拿翹,那還是不要同居的好
建議分手 A找精算派的對象 B找情理派的對象沒啥對錯 就是價值觀不同
作者:
XDdong (冬冬)
2021-01-07 20:42:00有房貸的,當地套房除二付給有房子的 看心情要不要打八折沒房貸的不收另外租房,房子再租出去這選項不會考慮,還要花心思處理房客問題太麻煩
作者:
gusser (安東尼胡瓜)
2021-01-07 20:55:00a廢到笑
作者:
Dayton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2021-01-08 14:45:00a把房子出租去住b那邊不就好了真要講 a那種一房一廳的格局也不可能租一半出去那a為什麼要要求b放棄比較便宜的租屋處過去一起住還要b付比較多錢如果找a想要的方案不就對b一點好處也沒有
我覺得資訊要明確欸,這樣看起來b是不想去住a的房子,但另外找就願意AA,會讓我覺得是否a的房子其實b並不喜歡(例如當地房租太高、離工作地點太遠等等),所以才覺得自己搬去已經是犧牲而不願平攤房租呢?
作者:
gani2e (ㄤㄤ 肥宅~)
2021-01-10 09:02:00因為a是房東b看不慣幫他繳房貸想吃豆腐阿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