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大家意見
先說結論:
兩人共識未變,未來要同居會一起找新住處
一開始po文不說細節是因為想要單純就兩方想法討論
a是女方, b是男方
房子是兩人認識前就購買,但是因為是預售屋到去年才搬進去
一切家具等a都已經購置裝潢好,但是b 在a搬家過程中也幫忙很多
地點的話因為不是在台灣所以可能比較難比較
a的房子是在市中心 大眾運輸方便
b目前住的也不差,沒有a住處那麼市中心但是通勤生活機能也很方便
就通勤角度看b若住到a處可能可以省10分鐘
是b先提出同居想法,a一直還在猶豫
目前尚無結婚計畫
但a開始有比較認真考慮同居了,才會開始討論金錢問題
以b願意付出金額算是n, b目前住處租金開銷算2n
a目前住處若出租,租金開銷大約是2.8n-3.2n左右
a希望b可以付1.3n
兩人溝通是b先提出n這個數字
a對這個數字(n)不太滿意,但是並沒有先說希望b付多少
兩人直接達成共識先不同居
之後a有跟b說1.3n這個數字,但也沒有再問b是否願意接受
有討論若家電壞掉要怎麼處理,b說願意平分修理費用
對b來說的確是這房子地點不是他挑的,格局裝潢也都無法再更改
兩人也都覺得這房子兩人住有點小,地點也可以找其他地方
a目前想法是b就算願意接受a提出的金額,兩人還是會另找新的地方住
只是因為a剛搬進新家故不想要馬上再找新住處再搬家
平常花費兩人都均分,b說要請客a會偶爾拒絕偶爾接受
出遊(國外旅遊)的費用也是均分
可能真的兩個人感情還沒有很深到可以不分你我階段
目前兩人都在調適心情,但是溝通過程很平和坦白
再次感謝大家意見
※ 引述《snowcat168 (雪貓)》之銘言:
: 情侶以a,b代稱
: 兩人討論同居費用分擔問題(目前尚未同居)
: 共同費用有 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 買菜 生活雜支等
: a,b 兩人收入差不多(b 略高一些)
: 房租部分
: a 有自己購入,仍在貸款中的一房一廳小公寓
: 目前是以兩人共同住在a的公寓來討論
: a認為應該視當地房租平均值/2來分擔,
: 但是a 不是想要盈利,所以會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
: a的想法是:住在某處本來就應該要負擔住所費用(無論是叫做房租或者其他名目)
: 認為情況跟兩人去找一個新住處,一起分擔所有費用是差不多的
: b認為a想要收取房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並不想要把a視為房東
: b覺得這跟兩人一起找一個新住處的情況完全不同
: b願意付共同費用/2 再加上一些錢,但是仍然比a認為的費用低
: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
: 目前兩人共識是先不同居,若要同居可能會一起找一個新住處,a 把目前公寓出租
: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