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聽著朋友說著他與前女友交往了七年的經過,剛認識時的熱戀,
到後來這一兩年時,只因兩人在作愛成了例行工作,相處也淡的像白開水一般。
就這樣沒有說分手,也就不聊電話,也不約會了,
就這樣淡淡的不再往來,直到朋友對女友說了~~我們分手吧。
哎!人生有多少個七年。大家都訝異著,七年這麼不長也不短的日子,
真的就可以如此放開嗎?說真的,當事人也是嚐試了快一年多,
才完全的釋然。但真的,不去作,那麼又會作麼知道,自己能不能夠呢。
想到自己當初才為了一個交往三年多的女友,
女友覺得我不能夠當她想要的生活,
就這麼直接分手還馬上就嫁了一個有錢但她不愛的男生。(之後半年多就離婚了)
那時自己都覺得,三年耶,感情就這樣放得下嗎。
真的用了一年多,才明白,她都不愛了,
何必去為難自己,苦了自己呢。
再看著自己的朋友,七年耶。說真的。走出這感情,
要用多少時間才會明白,也只有自己確定自己心意之後,就會明白了。
只有懂得愛自己的,才能得到快樂。
那還要繼續走下去嗎.....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