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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107000019-260404
李連杰昔棄正宮:沒愛過妳
李連杰從小習武,被相中演出電影《少林寺》闖出知名度,大2歲的師姐黃秋燕跟隨腳步進
軍影壇,兩人合作《少林小子》、《南北少林》譜出情愫,尤其黃秋燕深深陷入愛河,得知
李連杰因拍戲把腿摔斷、恐成殘廢,幾乎天天到醫院照顧,讓李連杰感動不已,決定在1987
年登記結婚,過程簡單沒任何儀式和宴客。由於李連杰想往洛杉磯拚事業,黃秋燕甘願為愛
放棄前途,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兩個女兒陸續於美出生。
好景不常,這段婚姻僅維持3年便告吹,原來李連杰拍《龍在天涯》愛上「亞姐冠軍」利智
,果斷向正宮攤牌,令黃秋燕痛苦不堪,精神一度出現異常,但還是選擇放手;李連杰為了
彌補,淨身出戶把美國房產、女兒監護權都給她,後來黃秋燕無力支付貸款,只好把屋子賣
了。
多年後,李連杰回首這段婚姻,緩緩地說出對前妻的歉意,他說「年輕時只是『喜歡』並不
是愛她,和她在一起並不快樂。」直到遇到利智,他才知道什麼叫真愛,「我愛她,我可以
為她死,我可以為她不要名不要利,我可以斷送所謂一切的前程,因為那個時候我每一天的
血管都熱血沸騰」。
至於前妻黃秋燕,據悉她失婚後精神有些異常,好在有許多朋友關心才逐漸走出陰霾,與朋
友合開美髮店,還梅開二度嫁給餐館老闆,終於找到懂得疼愛她的人。
根據他的說法:
「喜歡並不是愛、和她在一起並不快樂」
所謂的真愛是:
「可以為她死、血管都熱血沸騰」
這個判斷是否能作為其他人參考?
你們認為真愛的標準或定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