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22137378 (阿八九)》之銘言:
: [女方]
: *同樣是花40分鐘,為什麼不直接到府接送,能有更多時間相處
: *不常有機會一起到外縣市玩(可能1.5個月一次),也不算常見面約會(2-3週一次),不常會要到府接送。
: *其他朋友(男女皆有)都會願意到府接送,為何就男方不行
: [男方]
: *為什麼不體諒開車塞車的辛苦
: *為何有車的人就要付出比較多,做載人的事
: *角色互換,相信女方也不會願意繞遠路到府接送
: 請版上戀愛經驗豐富的男女給點建議,除了分手的建議,感謝!
不是啊,你是要給什麼建議?
如果是外在的,最簡單就是搬家
但是以你們這樣我看到時候又要吵
是誰要搬?兩個都搬又要住哪裡?
誰要遷就誰?也是吵個沒完啦
至於內在的,你們兩個理由都給了
也就只能有人退讓,但是很明顯
你們就是兩個人都不退讓嘛
不然哪有必要上來發文求建議
如果只是想要討拍或是找參考
我個人看法是,我站在女方那邊
這是因為我很同意「接送也是相處」
換句話說,不是接送多花四十分鐘
而是你自己去車站要四十分鐘
而接送,也是要四十分鐘去她家
但是去她家卻多了相處時間
如果你沒有辦法這樣想
只覺得是多花時間自己回去
那就是你不夠愛她,如此而已
既然不夠愛她,那麼結論也很明顯
不管分手與否你都不會想要退讓嘛
當然女方遲到翻舊帳,也很北爛
但是並不妨礙你就是沒那麼愛她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