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清明連假心情非常差,連假第一天就鬧翻了結果這段期間沒有人願意先低頭。
最近我跟男友一起在找房子,我是主張先買兩房再換三房,不希望因為房貸把兩個人逼得
太緊,未來也許還有生小孩的打算。(他堅持要兩個小孩)
但對方總認為未來兩房一定會不夠用,加上薪資追不上房價跟通膨,之後一定只能委屈自
己住在更偏遠的郊區。
我妥協了,我認為買房子要兩人都喜歡,目標一致相同,否則在兩房三房之間一直達不成
共識也不是辦法,為了自住,能住大間誰想要買小的,兩個人多負擔一點也ok
最近看了一間他非常滿意,格局方正、大三房、採光佳、高樓層、幾乎沒有浪費坪數的地
方,但非常偏遠,明明在大台北地區進入市區需要騎車8分鐘,最近的7-11走路十分鐘,
上次看房還被狗追這我都可以接受,不過我卻必須比平常增加一個小時的通勤時間......
七點出門搭車,而他認為這是再小不過的事,他搞不懂我在不開心什麼...
我被當成是無理取鬧 明明我也要掏自備款卻
不能有一點自己的意見,我的底線明明只有交通
也因為房子除了交通以外的條件很好,所以價格超出我們的預算,每天通勤這麼久我不認
為到家的心情能多好,況且還是在勒緊腰帶繳房貸的情況下
如果買房子不能讓兩個人過的更好,那為何要買?
如果房子裡面的人不開心,那買房子的意義是什麼?
從交往到現在我一直在委屈妥協,我還要妥協多久,幸好我們還沒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