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嫖妓確實是男人天性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4:02:22
※ 引述《cloud72426 (數字只是輔助不是真理)》之銘言:
: 男人有性需求是天性無誤
: 但不能完全等於嫖妓=男人的天性
: 至於性工作者這個工作
: 其實大多的歧視是偏見
: 當我們在上帝視角的時候
: 道德 正義就像憲法一樣 不容侵犯
: 但其實出張嘴很容易
: 人性始終是人性
: 所有的男人包括女人 應該都知道
: 就算妳是仙女下凡
: 幹個一千次 兩千次
: 也會幹膩...
: 這是男人這個雄性物種的天性 播種
: 你可以用道德去束縛他的行為 用教育去改變他的思想
: 但是沒有人可以改變一個生物的天性
: 任何一個男人就算娶的是他夢中情人
: 他依然會想幹別的女人
: 當然我說的是"想" 跟"做"是另外一回事
: 那單身的男人 有甚麼性方面的道德束縛嗎??
: 其實沒有...
: 大家都是成年人 一夜情 或是多夜情 炮友 都不違反任何道德
: 他就沒有一個互許承諾跟身分的對象
: 他有甚麼道德好遵守的呢???
: 那嫖妓違反道德嗎??
: 其實沒有 只違反所謂的"法律"
: 但其實台灣的法律是可以有性專區的
: 只是被傳統觀念綁架了
首先,支持C大的論述。看到底下一堆批評的回文,我頭都要暈了...
C大講的沒錯啊,男人就有性需求,就是想幹女人(請容我暫時排除同性戀這個區塊以及女人的性需求等),所有的論述都圍繞在這個主題下。
但批評的人,把所有議題都當撒尿牛丸混在一起講了。
1.跟你的伴侶承認你嫖過?你有沒見過,有的女生連你跟前女友幹過這件事都會心有芥蒂(我就遇過)。你做錯了甚麼嗎?談感情的時候打炮不是很正常的嗎?所以就算你沒嫖,也不會有幾個人莫名其妙到跟一個新的女孩交往就告訴她:"喔,我以前交過10個女朋友,幹過10個砲喔!"<==神經病阿這。性本來就是隱私,沒人有必要坦承這樣的過往。
2.嫖的人一定都有伴侶?或以後一定有伴侶?先不論青春期年輕小伙(或許都還有成長靠實力幹砲的可能)。新聞已經多少個單身的阿公只是花個幾百元想要有點慰藉就被法辦。你自己有伴侶有對象年輕漂亮長得帥,可以很高姿態的嗆"去打手槍阿"?為啥C大講說沒同理心?對,我覺得超沒同理心的!
3.性病的問題。你交過10個女友每個都幹過,她們每人也都交過10個男友每個都幹過。你該想的不是嫖或不嫖的問題。請支持婚前守貞並不准離婚。但我看我國現在的結婚平均年齡跟離婚率...
4.排除性病問題,看起來還是沒啥人反思自己,為何能接受交往過幹砲,為何能接受過有過一夜情或者固定砲友,卻不能接受嫖?其實這也是C大提出來想要你們去思考的。結果一直跳針說"可以接受的話就跟你對象說"。當然,若只能接受婚前守貞,從沒有過去的另一半,標準一致那就沒啥問題。
5.潛在沒有討論到的其實還有身障者。為啥會有手天使的議題?因為身障者的性需求鮮少入大眾的法眼。
當你們哪天能夠有足夠的同理,法律跟公衛管理足夠完善,或許大家也能泰然自若地告訴自己的伴侶,曾經嫖過的事實。但就如同同性戀從犯法到能夠合法結婚,再從能合法結婚到民眾對此習以為常。路很長。現在喔,別說嫖或一夜情這種還有爭議的事情,有時候連同有性經驗這檔事都要隱瞞,好嗎?
作者: shikiaki (章魚)   2021-05-15 14:59:00
問題就是不應該隱瞞,對方不能接受就好聚好散啊,為什麼要用騙的。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1-05-15 15:04:00
那 男女朋友間 還有什麼要交代清楚前男友幾個 玩的方式到哪 一夜情 炮友 牛郎 有沒被性侵過
作者: ilovenacy (我愛南西><)   2021-05-15 15:31:00
這什麼垃圾排版
作者: cxz123   2021-05-15 16:15:00
這篇邏輯比原po C大清晰了,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5-15 16:35:00
如果你覺得老婆熱愛群p賣淫你也無所謂再回好嗎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6:37:00
回一樓,其實有的問題就像三樓講的。那我被性侵過是否也要告知你?當然性侵跟約炮等不同,前者不可抗力。但重點是,性是隱私,且應揭露的資訊是哪些,誰有個準?又該資訊要主動揭露或被詢問後才誠實告知?最後根本的問題是討論的點在於嫖這件事情是否為OK的事,而不是伴侶能否接受。有人不能接受非處女做老婆,跟非處女做老婆是不OK的事情,根本兩件事。所以這個議題從有人在叫囂說去跟老婆講啥啥的從一開始就走偏了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05-15 16:46:00
看下來整串文只確定嫖妓的九成九會隱瞞另一半還認為理所當然 科科 跟別人性交是離婚事由喔 要不要檢討一下立法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6:46:00
7樓,有群p紀錄我OK, 以後不要綠我就好。賣淫我要評估一下。至少知道她當初的心態。畢竟那已經脫離純性慾望的滿足了,不在本篇討論範圍。但還是要說,你自己的求偶標準跟她的行為是否OK, 是兩件事。就算我只要處女,我也不會說有婚前性行為該死。17樓,婚姻要保障婚姻關係內的性忠貞啊!不守貞就可脫離婚姻關係,沒問題。
作者: Brioni   2021-05-15 17:10:00
不管是約砲嫖妓包養還是頻繁換交往對象,完整交代性史給對方選擇是種尊重,不然不知情下染病真的讓人崩潰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7:42:00
假定你的目的是性病防治,你自己先檢查確定沒病再去打砲啊。你該坦承的也不是你的性史。坦承性史其實應該是一樓那種觀念,認為感情狀態不應該有所保留。這就像防疫,你都過了空窗期,且檢驗均為陰性,你還在乎去過大陸還是印度嗎?
作者: traman (無名)   2021-05-15 18:01:00
婚前的事 男人比較不會像死八婆一樣 小鼻小眼的
作者: lovemendy (耶~!)   2021-05-15 18:06:00
其實看你的文章我也要暈了,你怎麼好像也把反對者的論述混在一起說了,例如性病跟和對象表明,如果你想要客觀一點整理反對者論述,建議不要針對個人意見表達,而是找較具有代表性的意見來反駁,否則會看起來像是陷入你自己所批評的問題中
作者: cxz123   2021-05-15 18:18:00
推樓上
作者: lovemendy (耶~!)   2021-05-15 18:19:00
再者為啥要把嫖妓者當loser啊,一堆嫖妓的男人也沒那麼不堪好嗎,何苦一直自貶,人家有錢有貌只是想節省時間和找額外樂趣,未必只是因為沒有選擇才只能嫖好嗎,這點我真的很不懂為啥老要自黑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5 18:42:00
有一個點是c大的文意很清楚,但反對卻離開原文意的意見不少,所以我回文也難以精準的一項項抓出,的確會有混在一起的情事,這您說的沒錯。至於自黑我倒不覺得。應該說每個人去性交易的理由不同。有的人沒那麼不堪,但他只是想爽然後去了。那就去啊,不能接受就不要跟這個人在一起就是。但批評甚至嘲諷性交易的人?會有這種反應的,我猜(只是猜)他們腦海中出現的就是你口中那些其實條件不算太差,只是管不住小頭想爽的男人的形象。而沒有那些幾十歲都找不到女友或結婚的。沒有那些七八十歲喪偶的阿伯。沒有那些身心障礙者。這一段純粹只有處理批評性交易者“沒同情心”的部分。並沒推論到嫖的人都是能力不足或差勁的。
作者: revise (小陶)   2021-05-15 18:59:00
先猜等等會有老阿姨出來跳針
作者: colorlessoul (透明魂魄)   2021-05-15 19:14:00
我是認為不主動告知也沒差,反正我是介意的,我自己會問,但是拿「有人會介意」當成隱瞞理由那就不對了,既然不認為那是有問題的事,那就該承認,而且誠信本來就是關係的基礎,這串有個問題是有些人認為被問到隱瞞也無傷大雅
作者: wsxe2007   2021-05-15 19:23:00
哪像女的約了還會暈船 笑死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15 19:33:00
原來是嫖是正常娼要評估,不就雙標仔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1-05-16 00:29:00
娼至少賺錢 有產值 嫖是花錢又給伴侶帶來困擾所以的確要評估 嘻嘻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01:00
回71樓。嫖是基於滿足慾望花錢買性。娼是用性賣錢。擇偶的話我能夠接受對方過去曾用其他方式換取性慾的滿足(例如牛郎)。但我自己不想賣屁眼,考慮對方從娼何來雙標?腦子是個好東西,真希望大家都有一個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16 01:26:00
哇人身攻擊真會用腦子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29:00
其實這串單討論性專區應否合法,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也支持合法化。但因為怕追不到所以瞞或騙合理……等後續,我覺得說穿了只是兩派人隔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線在對喊而已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31:00
沒辦法,我真心希望大家都有,但總有人沒有。你能嫖(買春),同標準應該是對方也能“買”。我相信有腦的人都能夠理解。若有人不能理解,那就...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16 01:31:00
所以你是蔑視提供服務的人耶,為什麼可以用錢換身體,不能用身體換錢呢?性的慾望就比經濟需求高級嗎?不只笑娼也笑貧了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34:00
樓上m大,性專區的合法其實是另一個議題。哪怕真的合法,其實嫖的客觀評判跟約炮的客觀評判標準仍是一致,討論上不會有任何改變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37:00
另外我也是不介意對象約或嫖過的人,但對於有意思的對象,通常在朋友期間就會找機會聊一些對我而言關鍵的項目,我也不怕透露,因為如果在這個時間點發現,其實就是雙方價值觀不合,如此而已。但交往後發現對方在那些事上瞞騙還找理由開脫,我就會覺得很嚴重:因為這不是我會想選為伴侶的特質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01:40:00
回gue,嗯,可以啊。我從沒說不可以用身體換錢。但我只說當伴侶的話,我會考慮一下。考慮的點在於她從事這個行業的心態。你可以翻上面的文,看我是不是這樣說的。那你那些雙標、笑貧又笑娼等等的結論是怎麼出來的?我說了,腦子是個好東西,希望人人都有一個...m大,一樣回到那個極端的例子。例如性侵。當然這是不可抗力的。但同樣的,這就是性的隱私,你認為,是你知的權利更重要,還是她保有隱私的權利更重要?那就是她改變不了的過去,而未來她只為你守身。但你無法接受就是無法接受。或許你可以不接受她的隱瞞,但我不會責怪她的隱瞞。只要她的未來是我能接受的,我不會想去知道太多的過往。因為或許有她的年少輕狂或者創傷是我無法承受。這無關對錯,只有選擇。就隱私權來看,就算我是個處男,我也有保有不說出我沒用過雞雞的權利啊~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1:59:00
如果對方已表明「介意」,你還是堅持拿隱私作盾嗎?此外,我小時候還真的被侵犯過,另一半也知道。當然他沒想過要問這個,只是當初我但凡想得到、覺得日後如果由他自己發現可能會受傷或無法接受的事……我全都拿出來聊XD
作者: annieyee (安妮子)   2021-05-16 02:05:00
賣身的是心態有問題不能當伴侶,買身的就是正常生理需求不該被歧視?難怪我沒辦法喜歡瓢蟲們,這種雙標不論聽過幾次都太噁心人了we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02:06:00
總的來說,我考量的點或許是「日後有無可能傷害到對方」大過「我能不能得到對方」,而我要的也是這樣的人,不是的話,我出生即單身,習慣自在得很,哪有差XD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21-05-16 02:18:00
認為嫖天經地義的 其實一堆大男人主義者想拿社會假道學來合理化他們的大男人主義啦要找能接受嫖的女生 去傳統生活圈還比較容易8+9妹很有那種覺得男人玩越大越man的雙標不意外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16 02:20:00
意見不同就連罵數次沒腦子 只能說很遺憾嫖妓支持者認為嫖客可以正常婚配,賣身的人想結婚須被評估,你真心覺得公平嗎?另推m大,明知對方介意亦可不講嗎?若可,那女友賣過但隱瞞也是合乎原po你邏輯的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21-05-16 09:43:00
台男小秘密w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1:46:00
回M大,我堅持隱私性,就如同我說的,我雞雞沒用過很LOW我也不想讓你知道我是處男,我為何一定要告訴你?假設我問女朋友,有沒自慰過,他不想理我,那也是隱私阿妳可以讓對方知道被性侵的過往,但只是你的選擇我也不想逼我的另一半坦承這種事如果他真的不想坦承,或者騙我,我跟她論述誠實的重要?回ANN,賣的我看心態阿。你是不得已的,賣完還了債就上岸OK阿,但你只是想輕鬆賺錢,那我就會想,你能賺多久?又你的物質慾望,在你沒辦法繼續賺的時候,我撐得住嗎?不行,那我跟你在一起幹啥?還有,你要想喔,一個男人怎麼嫖,軟了就是沒法幹一個女人就算沒性慾,潤滑液塗了塗還是能插又一天要洗幾次澡?皮膚、性器官這些不會有"職業傷害"嗎?在意的不是賣過沒這檔事本身,就像從事高危產業的人我要當伴侶也會考慮阿同時回G大,我沒雙標你可以說我雙標仔不叫人身攻擊你沒腦子我不能說你沒腦子,公平嗎?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1:57:00
從我的表述和你的陳述可知,你願意冒的險是「對方日後知道可能會受傷也無妨,我得先得到這個人」,我冒的險則是「對方事先知情可能選擇不與我繼續發展關係,但我沒差」。既然是不同類就不多說了XD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2:29:00
倒是誤會了,應該說,我支持性的隱私高於對方知的權利那我就不會雙標,所以基本上我沒刻意問過任何一任的性史跟先得到你的人啥的毫無關聯,因為我也可能是受傷的一方而且,你的事先說明隱含了一個假設,就是你認為哪些資訊攸關你的擇偶判斷那假設我擇偶就是小時候不能尿床過(假設)誰會沒事交往前事先揭露?又或者你跟對方詢問,對方覺得尿床好丟臉,不想講你要以這對你擇偶很重要,所以逼她還是?只是剛好性史會是多數人擇偶考慮點之一,所以可被討論但知的權利高於性隱私權的時候,那有人就是性侵的經驗不想說呢?侵犯她的隱私逼她說?你可以說,那是你的選擇但是用知的權利架在另一方脖子上逼他坦承,這太殘忍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2:37:00
擇偶條件因人而異,有人就是要處女,有的就是要有房男……都沒問題,符合彼此的重點條件後再往下發展。明知道對方「就是不能接受嫖過的男人」,在對方問起時堅持「那是隱私」而「說謊」,你OK,我不行還有,在「逼」的人是誰呢?如果我身上有對方不能接受的條件,我的選擇是算了,另覓對象;你看看你說的,你呢?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4:23:00
我的話,我不會問。但發現了的話,就會考慮繼續下去的可行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15:38:00
答非所問了。我考量的是對方能否接受、對方的心情,而我問的也是假使你身上可能有對方無法接受的條件,「對方問起時」你會吐實還是說謊。按前面的脈絡看來,你會說謊,這個謊純粹出於自私之心。你可以說很多人也如此,那是現實,但你不能說那是有道理的、是對的事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17:36:00
m大,回到一開始我舉的例子"性侵"。假設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條件,但對方就是有,而這是她的傷,她深埋心中不願碰觸,我提了,她也說謊了,妳認為她自私還是我自私?是阿,她知道我很在意阿,但我不認為我有資格讓她自揭瘡疤她的說謊,一定是她自身保密守護的考量大於我知的需求但就客觀重量而論,滿足她自己的利益應該是最優先她本該自私妳很偉大,妳把對方權益視的高於一切,似乎為了自己著想就是自私,就是錯誤。是,我同意那叫自私,但未必能當作是個錯。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21-05-16 20:23:00
若你認為雙標跟無腦一樣是人身攻擊不妨檢舉。個人支持性產業合法,也支持性工作者須被尊重且不被剝削,但提到選擇權問題,嫖妓代換成性侵來合理化欺瞞沒錯實在太滑坡了
作者: Veronicajin   2021-05-16 21:28:00
笑死,性侵是違反個人意志和法律的行為,是一種暴力行為,嫖妓是兩廂情願下的交易,你該不會是a片看太多,以為被性侵的女生會一遍哭一遍美美的和人修幹XD遭遇暴力這種事情對任何人都是悲劇啦,你不接受是你的選擇,但把性侵當成是台女自願選擇的行為就很好笑啦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6 22:27:00
所以我常講的阿,看文,好嗎?我前面都跟M大講了,我知道性侵是非自願的,但之所以用性侵舉例,只是強調性隱私權的高度跟地位。你再來這跟我盧自願非自願,回文前好好看人說了啥不然學會閉嘴,好嗎?否定別人的論述前,請先詳細了解別人講了啥,丟臉...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6 23:12:00
你沒搞懂為什麼坦白交流很重要。這不是性隱私的角鬥,沒有偉不偉大可言,而是兩個人在決定要不要一起往下走前,對於「價值觀是否相合」的審視。去看西斯板或各論壇,夫妻一起玩樂的組合是有的,那就是兩個觀念相合的人走在一起了,我覺得很好,也沒什麼髒淨好說。你們這派會讓人反感的點在,會用欺騙的手段讓價值觀與你們不同的異性錯誤的相信她們找到對的人,如果對方基於這個假象投入了感情,日後知情會有多崩潰掙扎,你們並不考慮這個,往往只會丟出「過去的事為什麼要在意」之類的說詞,而不會想到信任這種事一旦破裂就很難挽回,你們寧冒這樣的風險,也還是要找出各種理由合理化說謊這回事還有,身為真的被侵犯過的人,如果對方會因此打退堂鼓,那就表示「他對我來說原本就不是對的人」,我可以在投入更多感情前就把這個錯的人篩出我的人生,不會種下「如果日後他知道了我可能會更受傷」的種子
作者: Veronicajin   2021-05-16 23:38:00
談隱私權更好笑,你嫖不嫖、為什麼嫖、到哪裡嫖跟台女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是對伴侶坦承,你隱瞞嫖妓這件事情就是影響到你伴侶的權益,也危險到伴侶身體安全,如果你堅持要嫖,那就找一個跟你一樣行為的人搭檔,不要危害到其他人,多少男性在外面偷玩,然後帶病給自己的女性家屬(包含這次疫情),要當瓢蟲就請坦承讓別人有選擇。
作者: shikiaki (章魚)   2021-05-17 00:55:00
如果你要喜歡一個無法接受你被性侵的人你就告訴他,我都會直接放棄這種人,很愛約很愛買的人也可以無法接受反對的人當對象,而不是騙說自己不買不約。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7 15:00:00
還是在避重就輕答非所問。即使你知道說謊可能埋下使「對方」受傷的種子,你還是會這樣做。就算一百個「你們這種人」會這樣做,一千萬個,一億個,都不會讓這種行為變得合理甚至正確雖然不太可能實現,但真希望你現在或未來的對象有機會藉著你的ID搜尋到你的言論,增加一個判斷的依據。如果她認同,起碼是同觀念的人湊在一起,減少你傷害其他人的機會
作者: soypeen (阿大)   2021-05-17 17:36:00
阿,補充一下,如果跟妳在一起後,還去外面搞的話那妳就有權利要求他坦承,他也有責任坦承。因為你們的伴侶關係內是有性忠誠的義務的他隱瞞了,就會傷害妳的權利。供參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05-17 17:45:00
在我來說是很簡單、自己也做得到的事,在你看來叫道德制高點,很有趣吧XD其實我也知道說這麼多,沒有誰會改變。會聊這麼多其實也只是想看看你們這派人的說法有哪些,或許未來可給家裡的小女生參考也未可知,順便也留個網路上的文字記錄。有足跡有希望嘛是不是XD不過還是希望你能找到同樣喜歡玩樂的同伴好好生活,因為幸福的人比較不會給社會找麻煩。共勉之!(學野球乾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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