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BoLung (泡泡é¾)
2021-06-18 16:01:12如題,最近聽到的一個神奇故事...
就是雙方和平分手,沒有大吵大鬧
但是因為之前同居有很多共有財產
(傢俱啊什麼的,然後現在要分一分)
然後對方就主張應該上法院比較公正
我活這麼大還是第一次聽到不是離婚
只是同居分手就要上法院分財產的= =
還是其實這很常見是我太孤陋寡聞了ㄋ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6-18 16:08:00至少 之後比較沒爭議啊
作者: VoV (VoV) 2021-06-18 16:28:00
很多啊 但大部分民事調解階段就結束
作者:
g7a7n7 (Caine)
2021-06-18 16:31:00寵物本來就是物品,難道牠會繳稅?
作者:
bbbing (無)
2021-06-18 16:41:00民事訴訟就是很多鳥事啊,但是這麼不確定,大概只是浪費錢
作者:
Michano (卡布奇諾的回憶)
2021-06-18 16:45:00和平分手搞這麼大陣仗
作者: Porara98763 (上邪) 2021-06-18 16:48:00
浪費司法資源
和平分手都要這麼大費周章 那不和平的分手豈不是被告死啦?來這一齣本來和平的也變得不和平了吧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21-06-18 17:24:00分手就上法院 什麼鍋配什麼蓋
作者:
ispv7 2021-06-18 17:38:00找一個公正第三者協調 做成書面紀錄 簽名後一式三份
作者: hitomi47 2021-06-18 17:55:00
義務教育出來的連分傢俱都要找法官幫忙
作者: molamolajump 2021-06-18 18:11:00
所有東西送去實驗室精密秤重之後對切 超公平的啦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見)
2021-06-18 18:11:00這個調解就好了吧
作者:
AJhe0924 (A_Jhe)
2021-06-18 18:15:00這種事調解就可以了....
公什麼正?需要上法院是兩人無法共同解決的問題 調節委員會看到這個一定也是傻眼… 沒事上法院當法院很閒逆…
作者:
zxc11234 (Nakopapa)
2021-06-18 18:35:00會挑到這種對象當另一半,自己也有點問題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21-06-18 18:54:00也還好啊 法律本來就是解決人跟人之間糾紛用的
不太能贊同某些人想法欸 有朋友在113服務 就不少男家暴女的案例 也是需要尋求法律幫助吧 至少就我看來蠻能接受的(科普一下 家暴防制法不僅止於結婚夫婦 也有男女朋友)
作者:
shiyeh (shiyeh)
2021-06-18 19:00:00家暴跟這種案例不一樣吧= =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21-06-18 19:57:00
調解一下也沒什麼不好 更奇葩的民事訴訟多的是
作者: T4XI (終極殺陣) 2021-06-18 19:58:00
哈哈 死窮鬼,家具也在計較
作者:
wcc0220 (^_^)
2021-06-18 19:59:00很多人是不是把上法院當成很丟臉或者很不得已才要做的事情 事實上法院只不過就只是多種紛爭解決方式的其中一個而已 選擇它去走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很好的觀念啊,意見不同的時候理智的找雙方認可的第三方來解決,所以人家能和平分手啊一堆分手以後不甘心的互相抱怨說壞話有比較好嗎?
靠,你他媽財產價值有一百萬再來鬧,才幾十萬也要請法院是有多不信任感那當初為啥能在一起?都在騎驢找馬?
會說上法院的那個根本不是真心想平分,只想弄到對方很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06-18 20:26:00
有的國家同居太久會變實質婚,法律有保障權利的假如你這篇提的例子交往很多年了有糾紛走法律很正常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21-06-18 20:32:00
應該不只家具吧,感覺還有別的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06-18 20:37:00
起碼給法律判了事後比較不會留有怨言
作者: usher9729 2021-06-18 20:38:00
不符比例原則吧
作者:
DanJill (丹吉爾)
2021-06-18 21:44:00我有朋友提分手被女方告性侵的,酷吧
作者:
fuqi (a good fortune)
2021-06-18 21:46:00沒多少錢 上法院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最多立清楚協議簽名就好了
作者: yunf 2021-06-18 21:55:00
根本沒根據的東西在這裡腦補有用 ?
作者:
odsL1573 (敢問進來可好)
2021-06-18 22:14:00不用把上法院看得那麼嚴重 只是一個明確解決爭議的方法而已
作者: yunf 2021-06-18 22:20:00
沒有同理心的人還不少浪費社會資源的人就是這種想法
作者:
dever (殘存亦沒路,兵敗如山倒)
2021-06-18 22:35:00若是有情門的傢俱可能需要
作者: jujubaby174 2021-06-18 22:37:00
推合理運用
作者:
L1ON (Fake)
2021-06-18 23:33:00給她啊
作者: venusloli (11037) 2021-06-18 23:36:00
你家住海邊?
作者: AbeMil (AbeMil) 2021-06-18 23:57:00
好欸好欸 寵物對半分XDDD 笑死
作者: fragment1000 (吹頭髮) 2021-06-19 00:10:00
自己喬一喬在送公證就好啦
作者: pig5938 2021-06-19 00:15:00
......還好分手了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1-06-19 01:17:00我覺得和平分手八成你朋友在唬你剛出社會的家俱是能有多少錢 大蓋算一下平分就好就一定有一邊不退讓或要噁心人才這樣吧最簡單就是看你朋友會不會在意這種事給不熟的知道
作者: mc2834 (子虛烏有) 2021-06-19 03:10:00
眼不見為淨,還上法院跟他糾纏不清…
作者: only0nly (一一) 2021-06-19 06:08:00
法院不就專門來處理這種事情的地方嗎
作者: allsame 2021-06-19 12:00:00
標的價額太少 法院根本不想理你
作者:
NingK (檸~)
2021-06-19 13:27:00關你屁事喔,你又知道人家損失多少
作者:
pppwww (最討厭紅蘿蔔)
2021-06-19 13:45:00又不是告來告去開庭,是「公證」,和租賃契約書公證差不多,少見多怪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06-19 16:01:00折衷一下,去鄉鎮市調解成立後送法院審核等同確定判決效力不是比較簡單?法官要處理這種鳥案子,當事人也至少要過半年甚至兩三年才能拿到確定判決,是真的想分還是想拖時間等回心轉意,看不懂欸
作者:
myyalga (微風隨飄)
2021-06-19 17:20:00正常,自己的權利被侵犯!
作者:
asdf6630 (asdf6630)
2021-06-19 23:22:00雖然不常見,但是無法溝通的話,透過法律解決也算合理吧
作者: chick7979 2021-06-20 08:10:00
有爭執無法解決就不叫和平吧?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21-06-20 09:12:00對方嬯婊嗎?因為兩性平權專家雞湯文嗎?
作者:
facebcck (天母柯提斯)
2021-06-20 11:42:00要是我就全部送對方 還見面討財產 真難看
作者: archerXXX (ArcherXYZ) 2021-06-20 18:48:00
找個客觀的第三方挺好的
作者: tainanpeter 2021-06-21 01:11:00
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forever0207 (光) 2021-06-24 00:37:00
還好分了 繼續在一起,未來麻煩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