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方隱瞞曾跟有配偶跟小孩的人上床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06-19 17:29:42
※ 引述《leonemamo (leo )》之銘言:
: 標題會這樣講是想盡量消除性別差異
: 有人潛意識覺得小三很可惡 但小王就沒那麼可惡 ,反之亦有人在,所以藉此篩選一些
: 有性別差別待遇的人的想法。
雖然我也覺得用手機看批踢踢很方便,也很常使用熱門文章的功能。但是吼,每次看到這
種因為上了熱門,就吸引一堆跟風仔跑進來推/噓文的現象,還是忍不住覺得很感慨。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跟風仔普遍似乎智識程度都不怎麼高,例如這篇原PO因為想要隱去生
理性別所以特別在標題使用「對方」和「配偶」這種中性字眼,而內文則使用「ta」和「
ni」這些在華語圈已經有高度共識的「去性別化」稱呼——然而對於這許多性別意識落後
的跟風仔來說,不要說理解原PO的苦心,對這背後的脈絡一無所知的他們只會自以為是的
斥責原PO濫用支語(當然他們並不知道這只是在暴露自己的無知。)
不過,我想對原PO來說,這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情:至少你能一眼就看出來,這些人不可
能給予你任何有意義的情感建議(然後進一步,也許會轉念想想:真的有人能夠給出恰當
的建議嗎?)
: → leonemamo: 怕我的同溫層的想法跟一般人有出入啊,如果有出入我要 06/19 06:46
: → leonemamo: 改不然無法融入大眾;沒出入的話,大部分人都為我的道 06/19 06:46
: → leonemamo: 德水準背書,我提分手不悖於世俗囉?! 06/19 06:46
或者,不要那麼極端,為什麼要擔心「自己同溫層的想法跟大眾有出入」呢?
就算不說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那也只會涉及周遭的親友吧?幹嘛管網友(而且還是無腦
跟風仔)的想法呢?更別說就算要管,你確定「他們」真的有穩定的道德標準嗎?
舉例來說,不要說是「伴侶曾經是第三者」要不要分手,我隨便搜一下,就找到一篇是「
朋友是小三」要不要絕交的。那篇文下面,支持絕交的比不支持的多的多惹~
現在換成「伴侶」反而不支持,你覺得合理嗎?因為不是同一群人?因為社會道德觀念轉
變的很快?其實根本就只是,鄉民在網路表達意見的時候,本來就沒有多認真,支持與否
根本就是看心情——同樣的東西,不同時間發,剛好碰到前幾樓不同意見,整個風向就大
不相同的例子隨處可見。
你是來認真問感情問題的,跟風仔可不是,他們只是來放鬆發洩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管別人,也管好自己同溫層就好了啦,誠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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