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kobe (法眼)》之銘言:
: 情侶送對方貴重禮物 分手會請求返還嗎?
: 假如諸位交男女朋友
: 情人節 對方生日 送給對方生日禮物
: 超過千元以上的貴重禮物
: 分手後會請求返還嗎?
: 如果對方拒絕返還
: 又另結新歡
: 心裡會很不是滋味嗎?
: 早知道當初就不要送那麼貴的?
: 畢竟疫情時代 錢難賺 一千元也是價值不菲
: ~
想到之前跟前任在一起
跟前任在一起約四個月的時候剛好我生日
前任說要送禮物給我
我說不用沒關係一起吃個飯就好
他堅持想送禮
因為工作性質是業務
他覺得業務要有個好看的錶
於是說要送個手錶給我
後來帶我一起去挑了一個九千元的錶
約過三個禮拜左右,我覺得個性不合適
向他提出分手
他跟我說手錶的錢請匯款一萬給他
而且要我*馬上*、*立刻*給他
真的因為不想有太多糾葛
我也直接當下匯款給他
朋友都說,幹嘛不要禮物退回就好
我想想,就當作是我買給自己的禮物就好
看到很多人說送不起不要送
這世界上就是很多這種人^_^
對方甚至到現在都還在記恨
各種與同事黑我
還好已經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