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標題好論戰喔
這個就婚後要遷就誰,
想搬到哪住的問題,
現在兩性平等,只要有這類的問題
一律建議分手。
跨縣市的愛情(婚姻)
勢必得有一方得搬到一方住
這種不是就版上經典的戰文嗎?
"我為什麼要跟你去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生活?"
如果每個人都這麼想
那大概有一堆人的婚都不用結了
想辦法溝通看看吧
這種南北的原生家庭
勢必有一方是兼顧不到的
兩邊都要兼顧唯一選擇就是分手
站在你的立場,沒錯!!就是只能自私的要求她嫁給你到南部生活
警察這種生活,想調職回南部非常困難
領同樣的錢,當然是回南部比較好
(但是勤務也未必輕鬆啦.因為上班的人少)
不然大家何必搶積分
有這樣的積分跟機會回家鄉縣市服務
真的別錯過了
站在你的角度想是沒錯的
你的工作回南部有一樣的薪水
你也答應她.到南部薪水低一點也沒差
甚至讓你養都可以(如果家裡有支援房子)
我的建議是
調職回南部<<很重要~一定要
想辦法跟她溝通
無解就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