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soJontaro (L)》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女友親戚家開店,忙碌時要去幫嗎?
: 時間: Tue Aug 10 00:21: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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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xsdcfvg2454 (睏飽)》之銘言:
: : 是這樣的,女友親戚家裡開店的(住很近,關係好)
: : 逢年過節時賣節慶東西生意特別好
: : 女友都會去幫忙、然後時常問我能不能去幫忙
: : 跟他說現實面,不是我的義務,就回我做人太勢利,還說到哽咽(???)
: : 請問我到底該不該去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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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這樣的,我以為喜歡一個人,就是想多一點時間見她一面,如果見面是主要理由,那幫
: 忙就只不過是附加代價而已
:
: 就怕你一次都沒去幫忙過
:
感情的事是兩個人的事,但是既然會在板上問,
表示要討論的是可受公評的事,
其它你們兩個人要怎麼耍甜蜜耍噁心,都是你們歡喜甘願的。
但我覺得我一定要回這篇
因為竟然有人被說服了,在那邊檢討男方。
我們看看這句話
"喜歡一個人,就是想多一點時間見她一面,如果見面是主要理由,忙就只不過是附加價值"
以前讀書的時候有教,公理就是要怎麼證都恆真,
沒有自相矛盾,
你這句話就相當矛盾。
首先,誰定義的?你憑感覺定義的。你的應然非實然,不應該作為價值判斷。
喜歡一個人應該怎樣,你不能自己下定義,然後要求別人照你的定義
不然的話今天郭董王董認為,喜歡一個人就是我送車房給他,
那難道就可以說,另一半沒送車房給你,就是不喜歡你?
再來,今天如果性別對調,男方跟女方說你到我家洗碗,
不然就是不夠想見我,也就是不喜歡我。
那女方就不能拒絕,因為一旦拒絕,男方也可以情緒勒索她,你就是不夠喜歡我啊!!
只有一次能成立,換個情境就不能成立,
就不是放諸四海皆準,可受公評的邏輯。
你的小孩如果跟你說,你不給我買玩具,就是不愛我!
你的老闆跟你說,你如果不免費加班,就是不愛公司。
這就是情緒勒索啊!!
不然什麼叫情緒勒索?
: 就算要拒絕也有個能讓對方接受的理由,才不會讓人失望
: 「我真的不擅長這個,等你工作結束,我馬上去接妳,妳想去哪都帶妳去」
: 「我試一次看看,不過如果我做不習慣,那我就真的不再去了哦」
: 「不過妳忙完我會帶好多好吃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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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限多種可能的回答,只要你添加了一點點的愛情,結果都好過最初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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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的義務」
: 對啊,你沒有義務幫她做任何事情,可是男女交往是靠義務來維持的嗎?
這邊又是開始怪男方講話不藝術,
沒有添加"愛情"(???請問愛情要添加幾趴幾匙要不要定義一下?)
首先,男方講話藝術,是他讓你。
再來,男方講話不藝術,也不需要被譴責,
因為這件事打從一開始就是女生理虧。叫人家幫忙做事還情緒勒索,
事後檢討男方沒學會説話的藝術(WTF)
這不就好像長輩,只要一理虧,就檢討年輕人不敬老尊賢?
訴諸更大的道德譴責,上綱上線,
這樣子只要他一天比你老,他就卯贏的啊。
: 如果我只想一起輕鬆玩樂,一起大吃大喝
: 那朋友就可以做到了啊,我要女朋友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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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女朋友不是覺得你很勢利,她只是工作的很孤單
.....那就拒絕啊!!!!
拒絕的方法千千萬萬種,
結果竟然是去找另一個人凹。
果然跟親戚是同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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