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ancarnNo4 (4號)》之銘言:
: 我講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啦
: 有一種詐騙是我讓你看到我開超跑住豪宅,然後跟你說我現在錢卡在股市一時沒錢,麻煩
: 你先幫我墊一筆錢,利息從優計算,你看我出手闊綽,貪圖那利息想說應該沒問題就幫忙
: 墊,墊完我就不見了
: 後來警察來查發現我根本三級貧戶,超跑豪宅都是租的
: 那這種行為算不算詐欺?算啊
: 這時候你們怎麼不說
: 「啊你自己要幫人家墊錢的,墊的當下你不是心甘情願嗎?怎麼說人家騙你呢?」
: 「說你被騙錢就是不把你當個能憑自我意志決定墊錢與否的獨立個體喔。」
: 類似的情況,我故意營造有錢的假象,讓對方誤以為我有錢,讓對方貪圖跟我在一起可以
: 吃香喝辣,所以跟我上床
: 整個套路跟前面的詐欺取財有什麼兩樣?
: 怎麼會讓你給我錢是騙,讓你跟我上床就不是騙呢?
我同意交往就交往,打炮就打炮,不要騙炮。
但是直接用「裝有錢詐騙」和「裝有錢騙炮」類比還是有個問題,就是錢給你了,你不還
就是我損失,這沒問題;但是換成打炮,為什麼打完炮,沒有後續的回報(不管是感情還
是金錢)就是損失呢?我覺得這是個很應該被矯正的觀念啦。
為什麼打炮就是男賺女賠?為什麼只有男生從打炮中獲得好處?
我不是要護航騙炮的渣男說他們沒有不對,我只是說除了譴責渣男以外,也許這個觀念也
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啦——為什麼總是把「打炮」視為和男性交換利益的籌碼呢?為什麼不
能優先考慮自己爽不爽來決定要不要打炮?
如果能夠轉換這種思維,那麼也就不用擔心被騙炮了。
因為在這個時候,「打炮」和「借錢」就不能類比,妳借錢要擔心對方不還,擔心對方只
是假有錢人,擔心自己被騙;但如果打炮的同時妳都會爽到(當然不是跟誰打炮都會爽到
,所以妳應該只選擇可以讓妳會爽的人打炮)妳就不會那麼在意後續有沒有其他回報啦。
於是打炮不再是籌碼,妳也不再會因為沒有後續回報而受損。
反而可以把後續的回報視為多賺到的——就算沒有也沒差,反正妳也爽了。
我覺得這才是正常的對待性愛的態度啦,不然整天擔心渣男或假富二代騙炮,實在也是擔
心不完,還不如好好重新思考「打炮」代表的意義,從根本杜絕「被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