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接到警察局電話,
說我朋友情緒不穩定,精神狀況不太好,
聯絡家人也表示心很累、愛莫能助,
所以問我能不能過去幫忙?
到場了解後,才知道我朋友是去報案的,
因為網路上有人罵他:
就是交不到女朋友,才整天討論一堆仇女議題。
我朋友很生氣,說「交不到女朋友」的前提,
是要「想交女朋友」,
但他根本就不想交女朋友,就算確實交不到又怎樣?
所以他要告那個網友公然侮辱,
因為那個網友的指控,
等於認定「他有想交女朋友」的想法,
這是公然侮辱!
我這朋友是高知識份子, (也確實沒交過女友)
曾唸過兩年的博士班,
只是後來精神狀況不穩定,才被迫休學。
也因此他講的話,有時候邏輯是通的,
但有時候受到病情影響,
會變成似是而非的怪異思考。
因此我其實有點好奇,「想交女朋友」這件事情,
到底算不算一件羞恥的事情,
是在污辱一個人的人格呢?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21-08-27 15:03:00我有左轉出去看一下右上角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8-27 15:04:00誰又得罪你了
作者: yasukotei (ㄓㄩㄓ) 2021-08-27 15:09:00
有些人不想交還是交的到r
作者:
Levesque (IPA吸到飽 讚讚!)
2021-08-27 15:09:00沒病識感又一直喊自己精神有問題,又不求醫,到底是想怎樣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1-08-27 15:18:00我比較好奇朋友的ID
其實他是想交男友的,那被說想交男友的確會覺得有點侮辱想交女友==
作者:
namis77 (Hakuna Matata)
2021-08-27 15:25:00記得之前某兩個id 因為被桶,跑去別版作亂,不知道誰又惹你,能追打這麼久也是滿厲害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1-08-27 15:28:00回樓上,他自己這樣我覺得比較像精神有問題...
作者: kevabc1 (abc1) 2021-08-27 15:37:00
邏輯上真的是通的欸 哈哈哈哈哈
作者:
xulu0 (miss)
2021-08-27 15:47:00好想知道法官怎麼判耶,有後續要來發文唷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21-08-27 15:50:00好奇你朋友ID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1-08-27 15:51:00我也好奇會怎麼判
你都說他念博士的時候精神異常了,那你還討論他這種思維是否異常有什麼意義嗎?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問這個純粹是行為探討,還是對你朋友開嘲諷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1-08-27 15:54:00有,他心裡很爽基本上會這樣做的人,心裡也怪怪的,應該也是異常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1-08-27 15:56:00我猜啦,他就是被告的當事人吧。不然警察幹嘛找他...
你要掰,還不如掰他家人聯絡你看看能不能幫忙wwww
作者: Mittleman 2021-08-27 15:58:00
念到博班很強
作者: makelove0938 (飆網肥宅) 2021-08-27 15:58:00
問他要不要先試著跟初音交往
作者:
yueayase (scrya)
2021-08-27 16:00:00嘛... 正常能量釋放吧。他就是喜歡沒事找事
作者:
OneDrive (囊括生活大小事)
2021-08-27 16:06:00哦哦 又是你阿蠻好笑的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08-27 16:25:00幹又是你 砲輸蘇美比較羞恥
有些人想交男友都不羞恥了 想交女友也要羞恥嗎? 恥力真低^_^
跟你分享,德國有案例,一個教授去搭火車,服務人員稱他先生,不是稱教授,成立公然侮辱
作者: YAUN 2021-08-27 16:45:00
你就是
作者:
ru8bj6 (獨孤欲泫)
2021-08-27 16:48:00疑?不是八卦版?是認真在問?
作者:
ll1117 (Linus)
2021-08-27 16:56:00四肢健全不去當保全,一天到晚想女人
作者:
Enti (Enti)
2021-08-27 17:06:00想是一件事,做也是一件事,他“想“要”做”嗎?
作者:
kitake (哇哈哈~)
2021-08-27 18:20:00扯
作者:
Antares (Rara)
2021-08-27 18:33:00你是不是你朋友
沒在反串的話,當事人需要諮商師,甚至精神科醫生,穩定自己情緒思慮。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21-08-27 19:07:00人生議題欸 要不要去車板問比較快?
作者:
Kimheeche (Kimheeche)
2021-08-27 19:30:00神經病
作者: joe2233344 (jojocute) 2021-08-27 21:09:00
真的要看醫生好嗎
作者: lovesm8627 2021-08-27 21:10:00
想交女友(X) 想交男友(O)
作者:
odddriver (odddriver)
2021-08-27 21:20:00=囗=
作者: NT500 (生來犯罪人) 2021-08-27 22:14:00
充其量叫誹謗,不是侮辱
作者:
nonedude (dude papa around!)
2021-08-27 22:41:00他覺得是就是阿 但是最後跑法院變成是別人認定 就跟帥哥和醜男講同一句話結果只有醜男被告性騷擾一樣 認知不同結論就不同 所以現在法律認定性騷擾就是"主觀"認定不舒服就能成立 但是你朋友例子沒有條例背書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08-28 08:37:00
其實可以告毀謗比較容易成立
作者:
sopzip (記錄員)
2021-08-29 01:06:00想交女友有兩個層面,一是性,二是孤獨
作者: wavuqu (勇者傳說) 2021-08-30 00:32:00
朋友的邏輯好像沒毛病
作者: howqur 2021-08-30 01:22:00
敘述會不會太虛偽
作者: rainyjuncus (水燈心) 2021-08-30 14:00:00
我覺得他氣的點是人家說他想交但交不到,他覺得他只是沒想交而已、要是想當然交得到,就像唸了書但考不好跟不唸書考不好一樣,後者比較不丟臉
作者: some7259 2021-08-31 20:34:00
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