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ige 2022-02-18 21:16:54※ 引述《lily5566 (伊澤我老公)》之銘言:
: 如題,強者我朋友,如此對我說
: 他交過33個對象,剛認識覺得對方不錯、彼此都有感覺,就會問對方要不要交往(可能認
: 識幾天而已)
: 有點像日本那種先告白交往、再深入了解的相處模式
: 我就問他說:可是認識不久就交往,一兩個月後覺得個性不合或是怎樣的,會很快分手。
: 他說:這樣也不錯啊,總要試過才知道,而且很快分手還可以節省對方時間
: 雖然他說的很有道理,但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以上前提都是要外表好看才可以快速認識
: 交往吧。
: 我一直以來都是偏向認識好幾個月才考慮交往的人,第一次聽到他這個理論有點驚訝。還
: 是說板上也蠻多人也是剛認識就交往試試看、慢慢培養感情呢?想聽聽不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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