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說因為她爸媽知道男方有幾筆土地(男方有數筆建地以及農地),
覺得不拿聘金太吃虧了"
看起來你比較像是男方友人,因為我覺得就算雙方感情再好,
女方也不會向男方透露自己的爸爸"覺得不拿聘金太吃虧了"!
(原PO明顯站在男方立場思考)
名下幾筆農地+建地卻需要賣掉部分才可以買房..
看起來現金沒有多少,200多萬對男方來說真的是筆負擔,
女方嫁過去,日子也不會優渥到哪裡去!
如果是真愛,應該據實向岳父表達自己的難處,繼續勇往直前、展現誠意..
在一起5年,因為200萬嫁妝就分手!?並不是2000W、2E!
男方真的愛女方嗎?
我覺得分手對女方來說應該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