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掉一些
你說除非就只是想打砲
不然一定有特別吸引你的特質
我覺得你開了很大一個地圖砲
可能你的前任都特別的特別
我的前任都一般到不行
當時吸引我的分手後有時反而讓我作嘔
其實我就不是很喜歡麻煩的人
除非想打砲不然我是不會跟前任當朋友啦
當然我自己的想法不會拿來地圖砲啦
我怎麼知道下一任會不會介意
到時介意了
我要放棄現任還是那個很特別的朋友
那下下一任會不會介意又是個問號
作為你前任的朋友是不是隨時要被淘汰
或者對方未來的另一半介意
換你被淘汰掉
你們這種朋友還真是夠特別的朋友阿
又或者選擇友誼長存另一半吃屎?
反正對方不接受就慢慢磨到他接受就好
反正美其名溝通就是叫對方吞的一堆
算了啦
說服別人幹嘛 管別人幹嘛
誰愛怎樣怎樣去
反正有前任當朋友的我是不會吞啦
你可以接受另一半的前任
或你的另一半可以接受你的前任
那都你們家的事
真的不用上來說服別人
還是你男女友不接受
你說不過對方上來找同溫也隨便啦
回過頭
跟前任當朋友怪不怪
我覺得不怪啦
你也可以找對象都找真正不介意的
當然前任的對象也必須是
哎 隨時可能成為別人感情累贅
想想都覺得累
除非有砲可打
不然我是不會啦
※ 引述《BoBoLung (泡泡龍)》之銘言
: 而且我反倒挺好奇為什麼會不想跟前任當朋友?
: 除非就是只想打炮,不然兩個人當初會交往,不就是因為對方有什麼「特別吸引你」的特
: 質存在嗎?那麼只要是好聚好散,為什麼要僅僅因為相處的不適合,就失去一個如此特別
: 的朋友?這跟朋友多不多,根本沒半毛錢關係——不然同樣邏輯,平常朋友就夠多了,幹
: 嘛還要找人交往呢?吃飽太閒,時間太多?不是這樣的吧= =
: 當然,我可以理解很多人交往,其實不追求心靈契合,所以分手之後,也覺得不繼續當朋
: 友沒差;或者就不是好聚好散鬧得很難看,所以也不想繼續當朋友,這些我都能理解。
: 但我實在不能理解,為什麼看到別人跟前任當朋友,要那麼激動,上來就開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