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歷任都是沒車沒房的狀態,結婚「後」全部備妥,因為婚後有需要。
房子車子本來就是生活用品,不是有沒有,是取決於需不需要好嗎?
用不到就不用買,女方覺得需要不會自己買嗎?真的很怪耶!
你們這些男權沙豬主義是不是瞧不起新時代的女性?現在新時代女性房車都自己處理的,
男方有沒有根本不重要好嗎?
※ 引述《Paul1021 (胡迪)》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如果要跟女生交往
: 也就是想交女朋友的話
: 買房子跟買車子
: 算是很重要的一環嗎
: 畢竟房子跟車子都是所費不貲
: 要買下去是要花好幾百萬的
: 但是房子可以用租的
: 車子一樣能用租的
: 相對負擔比較少
: 站在女生的立場
: 男生有房子跟車子
: 算是很重要的一環嗎
: 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