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真的被傷的很深,長跑三年的感情就這樣告吹,而且女方提出分手的理由顯然矛盾。是
這樣子的,對方是公司裡的女同事,育有二子,跟老公雖然穩定但已無火花,女方不想止於
平淡而答應與我在一起,地下戀情三年內,我與她彷彿天作之合,這就好像是礙於身份的阻
撓而使我倆無法在一起一樣,沒有任何一絲爭吵,除了穩定更有每天固定的情趣,印象最深
刻的是員工旅遊對方帶著老公跟小孩一起參加,而我當然也攜伴參加,在晚上活動抽籤唱情
歌,命運就是這樣,我們剛好中同一支籤,大家選了首廣島之戀給我們唱,永遠忘不了唱到
越過道德的邊境那段,那一瞬間我跟她的感情好像昇華到另一個境界。廢話不講太多了,越
講越傷情,簡言之她在昨晚跟我提了分手,跟我說我們的身份不適合在一起,但我不懂,我
們當初在一起都知道彼此都有另一半,如果今天因為這理由提分手,為什麼當初不早該拒絕
我了嗎,為何放任我的追求,如今留下丟不掉的名字,這到底算什麼,我真的不願愛的沒有
結局,請問各位,這樣的情形真的沒有挽回的機會了嗎?昨天到現在已經哭掉三包衛生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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