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板上的各位大家好~
雖然現今社會提倡男女平權啦~
但難免被刻板價值觀左右,尤其在台灣。
就比如「跟多少個不同對象發生性關係」的這個問題。
舉個例子,性經驗對象0-1個,男生的話說出去肯定先被笑
女生就是潔身自愛,好香好香(當然處女更加分)
好,反面的來了!性經驗對象5-10個甚至以上
男生就是被誇猛、懂玩、人生勝利組、百人斬等充滿羨慕的評語
女生就會被酸破麻、碧取、公車、香爐、台女不意外等負評
這種現象又要怎麼解釋(@_@;)
所以總結
板上的各位,覺得女生發生過性關係的對象應該要少於幾個人才算優?
小弟很好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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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邀
純粹針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的對象應該要少於幾個人才算優?」的提問來回答很難?
不然就想像一下你們未來的女友/老婆(除自己以外)可以接受的對象人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