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下親身經驗
十年前我去加拿大打工度假
同年去認識的大概一百到兩百人
其中九成是女性
陸續都有臉書看近況
觀察下來
那九成女性中大概有兩成,後來留下來嫁給外國人。
個人不客觀看法:
女人結婚相當於第二次投胎
留在當地的幾個好處
1.北美本來就是生活水準比台灣高
溫哥華,多倫多,洛杉磯的宜居排名遠超台北。
2.但相對生活消費也高,因為當地人的薪資大約是台灣基本薪資的3倍。
(十年前多倫多洗碗的時薪是360台幣,而路邊便當店的三寶飯便當,大約是新臺幣240元
)
所以在當地生活要是用台灣存款去燒,是很驚人的。
想要留下來享受北美的優質生活,要嗎靠自己拼,但可能需要5年到10年的時間。
另一種就是馬上接收當地人,畢竟他們有車有房,
車載北美是基本配備很便宜,
房子也很便宜。(相對於台灣)
當地的獨棟House,當時大約是30-50萬加幣,
對他們就像是我們買五六百萬的房子一樣,沒啥壓力。
2.當地人對女性的外貌和身材寬容度相對高,
因為亞洲人在他們看來都像小孩,亞洲女人35到45歲,他們還是覺得很年輕,因為白人女
性老得快。更不要說身材,我們的胖子對他們來說都是瘦子。
3.職場的友善度相對高一點,
他們的履歷是不能夠放大頭照,不能問年齡,因為這牽涉到歧視。
加班絕對要給薪水,不太會用責任制凹你。
4.生活娛樂面,溫哥華坐車可以到港口坐遊艇,公車1小時就可以上山滑雪,
這些在台灣是富人才能享受的奢侈,在他們來說是很容易取得的。
5.道德觀相對寬容,什麼離婚單親再婚甚至未婚生子都很常見,
別人也不會大驚小怪。
華人社會就很喜歡八卦這些
為何不結婚 為何不生,
也是頗大壓力。
所以綜合起來剛去的人會想要留下來也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