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同學剛畢業時去某知名傳產上班 當時薪水27000
但直接在台北蛋黃區買房 大概三千萬吧 (一二十年前)
剛進公司就買了愛快羅蜜歐跟另外一台LEXUS的休旅車
給你參考
對了 他爸爸很有錢
※ 引述《pivotalHarry (手軒轅)》之銘言:
: 你那朋友應該有很大問題
: 今年最低薪資早已實拿26400
: 超商、速食店外面徵才正職都到30000了
: 更不用說 打遊戲陪玩師、使命必達外送師、大夜班
: 做一樣時數 薪水隨便破5萬
: 我想你朋友心態肯定有問題 不怎麼努力求薪水上進 還幻想買房
: (薪水10萬律師都不能負擔臺北房價,但最起碼在租屋下,生活會過的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