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提
幫忙補充一些可能性
※ 引述《lopestandard (Heineken)》之銘言:
: 先說這是一個 月經討論題,大家沒事閒聊就好
: 如果你有一個以結婚為前題的交往對象,她:
: 1.結過婚
: 2.也離過婚
: 3.生過小孩
: 4.也墮過胎
: 5.需要、且想要負擔家裡經濟
: 6.有兩個弟弟、其中一個還未娶老婆
: 7.30歲+
: 8.年收入約50萬,但工作不是很穩定
: 9.跟你結婚後不想有小孩
10.不孕症
11.喜歡吃三色豆
12.跟前夫的公公有聯絡
13.跟前夫拍過性愛光碟
14.患有愛滋病
15.參加過妙蟬
16.整過型
17.以前是男生,而且還讓其他女生懷孕
18.沒簽聯絡簿
19.喜歡用chatgpt
: 然後客觀一點,有這些經歷不確定是以前愛玩,還是遇到爛人
: 所以前男友數未知
: 各位覺得如果愛一個人、有些都是過去了、這樣可以接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