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魯的朋友是一對情侶,由於女方(C)很喜歡的藝人舉辦演唱會
所以早早搶票訂了飯店,當天兩人從台北開車南下參加
下交流道後,C開了手機導航卻忘記充電,所以下車時電量大約只有一半
後來在演唱會過程中,C不時拿出手機錄影拍照
男友(B)認為這有侵權的嫌疑,而且錄下來的影片回去根本不會看
但多次勸阻,C仍然不以為意
由於開車導航耗電,所以演唱會一半時手機就沒電了
C想要和B借手機來繼續拍照,但B基於以上的理由拒絕了
C盧不到,摸摸鼻子只好用肉眼把演唱會看完
回到飯店的路上C其實不是很高興,所以氣氛有點僵
C認為這個演唱會是兩人的回憶,希望能用影像來紀錄
認為B不借手機實在不近人情
但B的想法是演唱會應該享受當下,而不是一直盯著視窗
更何況錄影也不確定有沒有侵權
今天一群朋友吃飯,B大概簡述了以上故事
大部分朋友認同B,不過也是有一些女生站在C的立場
不知道大家覺得誰比較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