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niesc (看戲的鄉民)》之銘言:
: 這系列文實在真的很逗
: 我就問
: 為了30萬上下的花費就可吵的男女朋友
: 還撐著走到結婚生子這一步
: 根本是互相折磨,遲早要離的吧?
: 如果30萬就會造成家庭收支壓力,還硬要住
: 那就只能說,價值觀有問題 早早分算了
: 如果不會造成收支壓力,卻還要計較AA還三小的
: 我看以後大概也不會圓滿,早早分了算了
: 結論就是,會為這種小事事吵架或猶豫的
: 等以後小孩出來了,大概有更多事情要吵了
: 早早分就算了,別浪費大家時間
話不能這樣講
30萬對一般人其實不少
要知道台灣薪資中位數才50萬
家庭可支配所得是 100 出頭萬
30萬占了一般家庭可支配所得的3成
如果是剛結婚,事業還沒穩定
的年輕小夫妻,可能接近50%
這樣絕對不算小錢!
另外月中如果住到30萬
那同等級懷孕花費,住院,保養品,
篩檢,保險,產檢,醫材
到產後各種營養品
更不用說小孩用品的購買
加總後是很驚人的一筆錢
也不要說甚麼有沒有共識
共識這種東西本來就討論出來的
真要講共識,男人跟女人
天生就沒多大共識
隨便舉個例子
我認知鑽石就是炭的正四面體結構
花幾十萬去買幾克拉石墨的同素異構體
證明我的愛情,簡直就是腦袋進水
拿我這個認知去求偶
我看我不用娶老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