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段感情是否該繼續?(文長)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3-11-01 12:15:02
※ 引述《teeth267 (teeth)》之銘言:
: 再來很多網友提到我只出1/3是要佔對方便宜,前提是家裡的大小家事幾乎都是我在處理
: ,我覺得男友多出7000真的不算很多,我會認定是在男友可負擔範圍下的勞務費,中午有
: 便當,晚餐有熱騰騰的飯菜可以吃,乾淨的地板,有人會幫你把衣服分類洗乾淨曬/烘乾
: ,衣櫥內永遠有乾淨且摺好的衣服,因為養貓每周我也都會更換睡覺的床單等等的家務,
: 我盡量保持家裡是一個乾淨舒適的狀態,我不知道有什麼好抱怨的。
我只好奇一件事情:妳之後會付男友租金嗎?
因為現在是男友住妳那,所以他付妳房租,並且又在生活費上多出七千(從引文看來,妳
認為這是「家務勞動」的對價)但妳又說之後會搬到男友買的新房(也才有了男友想借裝
潢錢的問題)那麼到時候,是不是男友就既不用付房租,也不用在生活費上多出了呢?
畢竟,房子是他的了,當然不用繼續付妳房租;
而他不跟妳收房租,也就抵掉了家務勞動的費用?
——我不是要說,所以妳現在要求不合理,或是之後應該這樣辦理。只是好奇,如果真的
要計較,到底要怎麼才合理?要不要(又應該付多少)房租?要不要支付(同樣的,又應
該付多少)家務勞動對價?如果真的都要計較,真的有辦法算的清楚嗎?
總覺得就算要計較,比起換算金錢,也是「同質」分工,更可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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