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看到樓下那一篇,有此疑問
不然想問離婚有小孩的女性的
不過後來想,單親爸帶小孩可能也是同樣狀況
交往到離過婚有小孩的是吃大虧
不但需要資助小孩,等同是資助前任幫他養小孩。因為都在交往了,也不好撇得一乾二淨
要求對方自行處理,就算可以,也難免傷感情
對方因為小孩的關係也一定會跟前任有所聯繫,無法徹底斷絕聯絡
相處時間也會被前任小孩佔走
這樣看來,單親爸/媽在認識另一半交往時,是否無路可走,被判死刑了?
目前想到的方法,是找同為有小孩的另一半,雙方扯平,比較沒有誰吃虧的問題,除此之
外,還有解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