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單純好奇啦
既然女性存在著看了即觸法的高風險
那為啥不反過來思考,對這種高風險的事物進行集中管理呢?
限制其出沒地點、時間、行為等等並進行晶片管理,時間到一一點名,必要時進行集中管理
放任這種高風險的東西在外卻不納管,把風險轉嫁給男性,就用管制危險物品的方式管理很
難嗎==
※ 引述 《pu101234 (加納)》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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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這問題很有趣,我思索了幾種假想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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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基本是這樣,只要覺得自己被欺負了或被佔便宜了,一般就是會想制止對方或是報復回
: 去,這是人性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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