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訕過頭!跟蹤OL、住家盯梢稱「妳好漂亮」 痴情男判拘役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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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北市白姓男子前年10月初在一名女上班族住處附近看見她,驚
為天人,立即上前表示「妳好漂亮」,並索取通訊軟體帳號,但被拒,白男有意追求,自
此3度展開跟蹤、盯梢等騷擾行動;無論她和閨密在餐廳吃飯、或返家亦發現白男在住家
樓下徘徊、等候,她受驚立即報警。白男應訊坦承4度搭訕,但否認犯罪,高等法院認定
白男對被害人跟騷、糾纏不清,已造成她不安、恐懼,影響其生活,依跟蹤騷擾罪判拘役
18天,可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指出,身高近170公分的白男,前年10月初某日,在被害女子於北市中正區住家附近
的路上和她擦肩而過,被她深深吸引,有意追求,立即追上前向她表示「妳好漂亮」,並
她索取通訊軟體IG帳號,但被她拒絕。
白男不死心,疑似對被害女子展開跟蹤、尾隨、盯梢等行動,同年10月31日晚上11時30分
,白男見被害人和2位女性友人在公館一處餐廳吃宵夜,竟進入店內向她詢問「可否給我
加LINE…」,又遭被害人嚴詞拒絕。白男見碰釘子,立即轉身離開該餐廰,而在外觀察、
徘徊一陣子後才離去。
同年11月2日晚上10時,白男守候在被害人住處附近,果然又見到被害人,立即上前詢問
「能不能加……」,她未等自男說完,立刻拒絕。
隔天下午4時20分,被害人返家時,老遠就看見白男在她的住處樓下徘徊等待她,她感到
害怕,立即轉身快跑報警提告。
白男坦承對被害人搭訕,但否認持續騷擾她,還辯稱是公館那家餐廳的常客,當天進入餐
廳不是找被害人,或騷擾她。
高等法院勘驗被害人遭白男跟蹤、守候騷擾的相關地點監視器,認定白男雖有意追求被害
人,但遭拒絕後,卻以跟蹤、盯梢、守候、尾隨等跟蹤騷擾行,造成她恐懼、不安,已明
顯觸法,惟考量自男手段尚稱平和,及大學畢業等智識程度,依跟蹤騷擾罪判拘役18天,
可易科罰金18000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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