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渴望戀愛結婚卻沒辦法達成,那麼自殺很合理吧?
人畢竟是動物,繁衍刻印在基因裡,展現自己的價值吸引異性產生下一代,
沒辦法在競爭中勝出,成為不被選擇的淘汰者進而消失滅絕,那也是應該的,
如果沒有異性會被自己吸引,證明自己的基因不需要被延續,
自殺之所以會被反對,我認為原因出於自殺是一種反繁衍的行為,
繁衍是本能,卻不積極,反其道而行,自然會被本能與潛意識抵抗,
繁衍才是基因所認可的正面行為,當然不被允許做出相反的行為,
那麼自殺只是相對負面的行為。
愛的結晶是兩人相愛的產物,並不是傳統觀念下誕生的結果,
以我自己為例,我是屬於後者,完成兩代人所期望的結果,
對於我的家庭來說,不完整的愛與一方的不負責任,
明白自己不是愛的結晶,是完成任務所需的物品,
上一代扶養的辛苦,是不容質疑的,但那也只是出自於責任而已,
所謂的愛對我來說不過是責任與利益交換的代名詞,
理解自己存在的意義,知道自己的存續並沒有那麼重要,
還沒離開只是因為還有東西沒有放下,
可能是養兒防老與社會後天附加的觀念,期待我也完成任務的那天,
適者生存,
認知到自己的價值,主動淘汰不適者,是對這世界的一份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