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標題已經說了。我個人喜歡純父權、也喜歡純女權,比方說…
我常看到一些女的在罵說四十年前的男性都全額買單沒有怨言,買房都自動登記女生名下,哪像現在…巴拉巴啦
嗯哼?感覺她喜歡父權,那不錯啊,我們來看看五六十年前…
男性約會保證全額買單、娶妻會給聘金、買房會登記給老婆,還有全額負擔家中開銷,那相對的:
女人燒菜要好吃家務要拿手,小孩要管好,男人就賺錢,不要叫男人碰家務,而且沒有家務有給制。
女人一年回娘家就三五天不准跑。另外娶妻就是要孝養公婆還有絕對服從丈夫,比如說要色色不能不給,被打罵也沒有家暴法。這叫父權社會。
那女權其實我也很喜歡…
女人跟男人是對等的關係,女性有經濟能力不用靠男人,所以會自己付帳還有分擔房貸跟家用,月子中心也不一定要男人出錢。
另外女權人士也認為女性未必體力輸男人,所以做粗活當兵當礦工等等也可以…
這樣我也蠻喜歡的呢~
至於現在的台灣兩性關係…我不多說了,就不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