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個月剛跟交往五年的女朋友分手
算是和平結束
最近發現她在分手前
就答應跟新工作認識的男同事單獨慶生
過了一個多月後他們就在一起了
前女友也承認分手前她就對這同事有好感
我覺得在一段感情中對其他對象稍有好感 難以避免 但不是應該要保持距離嗎
因為這件事情我決定跟前女友最後一次聯繫
想要知道一個答案
但她卻認為 她這樣沒有問題
她也可以接受她的另一半跟有好感的對象單獨吃飯 而且她不會因為跟別人出去吃一次飯
就愛上別人 反而說我不信任他 搞得我感情觀很混亂 難道我才是少數人嗎?
想問問大家的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