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
根據多年處理感情的實務觀察,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愛恨本一家,只是方向相反」,愛的愈深,反轉之後,恨的也愈深。
很多人在談戀愛時,享受伴侶貼心地照顧與對待,可是一但分手的時候,被分手那方卻由愛生恨,憤怒不已,本來的最愛變成最恨,有的甚至恨到要傷害或毀滅對方。我們一般稱呼這樣的伴侶為「恐怖情人」。
其實在心理學的病理分類上並沒有這個診斷,硬要說的話,或許在精神病學的分類上,「恐怖情人」的行為樣態比較接近於邊緣型人格(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的描述分類,但是我依然認為並沒有什麼恐怖情人,只有做出恐怖行為的人。也就是說,人和行為是分開的,是人選擇他要執行的行為,當他表現出恐怖行為時,往往被一般大眾稱之為恐怖情人,而他在其他生活面向可能還是斯文有禮的人。
恐怖行為的心理動力
會做出恐怖行為的人,通常是那個人的腦袋中佈滿恐怖行為的想像。而會出現這些想像,多是因為憤怒的情緒,這些憤怒來自於他感覺到自己被重重地傷害了,所以,某個角度來說,這些被外界視為恐怖情人的人,其實是一個心理受傷的人。
當我們遭遇情感受傷時,最合適的第一反應應該是療傷止痛、疼惜自己並想想看以後如何避免再度受傷,但有的人的第一反應卻是「報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甚至反向變成自殘。他們想讓對方嘗嘗相等於自己受傷程度的感受或是讓對方愧疚,以為對方受苦了,就能解決自己的傷痛;自殘則是讓對方覺得「雖然你弄痛我了,但我寧可生命毀損,還是愛你,不要拋棄我!」,而讓對方揹負傷害自己的愧疚感。但在實務觀察卻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常陷入無止境的循環,而不能真的療傷止痛;而自殘者則常被認為「那麼想不開!人是要對自己負責」的評論,也無法阻
止伴侶的拒絕。
所以有一類的恐怖情人是選擇傷害或毀滅對方來解決自己的憤怒(或是說隱藏在心中的傷痛);另一類是攻擊趨力朝內,傷害或毀滅自己來阻止對方的拒絕。在這兩個類別當中,通常和自我感覺有關,對方的拒絕或分手舉動往往引發「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的聲音,而這個聲音其實隱含著自我被討厭的感覺,當一個人當初總被他人標識為討人喜歡,而忽然被人討厭時,他對自己的感覺產生了失調,一時之間不能接受。而這種對自我各種感覺不能接納融合的時候,就對外產生攻擊的動力,毀滅拒絕他的人或是對內攻擊自己來阻止對方進一步拒絕。
如何面對恐怖情人
我們摘要一下以上說法:沒有什麼恐怖情人,只有做出恐怖行為的人,才被稱之為恐怖情人。會做出恐怖行為是因腦袋中產生恐怖行為想像,指導他這麼做。而會產生恐怖行為想像,多是因為他感覺被拒絕因此受傷了的「反動反應」(Reactance)。在反應的路徑上,選擇「報復」的手段以為可以解決他的傷痛,或是產生自殘的舉動來阻止別人進一步拒絕他。所以我們稍加留意就可以發現:恐怖情人的前身,往往被他的伴侶描述成一個深情愛著他的人,但是後來發生一些事情,導致由愛生恨,越覺自己愛對方的人,在失去人我的的界限之後,做出了恐怖行為,而成為恐怖情ꐊH。
至於如何評估恐怖行為發生的頻率和強度,另見「以愛之名行控制之實:從心理學觀點拆解恐怖情人」一文有詳細說明。
我們從下方的心理諮詢訊息可窺一般:
一個恐怖情人的例子
我前男友和我是班對,跟我在一起時對我超好,他總說他付出了全部。他性慾很強,老是毛手毛腳,品行不好個性又差,最後我受不了就和他分手。後來我和另一個同學交往,前男友就看不爽了,每天歇斯底里說要殺我,說要毀了我,讓我生不如死,還拿以前拍過的親密照來威脅我,我實在很害怕,他這麼失控,我能怎麼做?
從訊息中可以發現提問者陷入恐慌的氛圍,擔心自己有生命危險,就外界一般來看,她已經遇到恐怖情人了。面對這種情況的處理,先要保護可能被害者的生命,遏止恐怖行為的發生。再來才是消融可能加害者的動機。所以先要擬定提問者的安全計劃為首要,我是如此回覆這則訊息:
妳的狀況有可能相當危險,而他的行為也已經觸犯了家庭暴力防治法或是跟蹤騷擾法,所以務必以妳的安全做為最優先的考量,建議妳對妳的生活作息進行「安全計劃」,遠離和前男友碰面的可能性,若是不得已要見面,決不能單獨赴約,並務必選人多旁人易注意的地點,並且一定要收集証據,比如威脅的電話(錄下來)及簡訊(用相機截取畫面拍攝下來),必要時換掉手機號碼並注意是否有人跟踨。另一方面,可婉轉而堅定地向他表示,雖曾愛過他,但感情勉強不來,謝謝他曾經對妳的好;同時技巧地讓他知道法律的界限。
至於親密照的威脅,你目前能做的是強化自己抗壓能力、面對它,想想最壞狀況要如何反應,如此才會讓對方失去威脅的力道;當然他如果散播親密照也會觸法。也建議向當當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諮詢,進行危險評估及必要的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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