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絕交往8年男友求婚!分手2個月見喜帖

作者: LBJALA (木村拓拉)   2025-01-15 09:01:31
※ 引述《vava5566 (開心)》之銘言:
: 說真的分手兩個月就結婚這個真的要讓人不說嘴也很難
: 兩個月,就是剛認識就結婚了阿
: 這樣大家會懷疑?真的是剛認識?還是其實已經偷偷佈線很久了呢?
: 適合的時間至少要半年、八個月後吧 最好是一年以後。
: 兩個月,普通的人都很難接受的。
我的情況類似
我在跟前女友交往的時候也過得蠻開心的
但是她跟我差了7歲
個性偏幼稚愛玩
喜歡夜生活(酒吧 夜店)
而我喜歡宅在家看影片玩遊戲
當時我34 想結婚了
剛好看到一個不錯的對象
所以就問了前女友有沒有打算結婚
她說還沒有我就提了分手
然後開始追求新對象
正式交往四個月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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